末路賊王葉繼歡聲稱長期腹痛 申中醫治療遭拒 狀告懲教署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賊王」葉繼歡,1996年5月在西環碼頭遇上巡邏警員,試圖逃走時被開槍擊中,致下半身癱瘓,在獄中接受治療和兩次手術,近年葉繼歡身體情況每況逾下,更因服用過多藥物令他腹部痛楚,葉自2004年始要求懲教署署長批准他接受中醫治療,但屢次被拒,葉遂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指署長拒絕他接受中醫治療的決定帶有歧視,兼違反《監獄條例》和憲法,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現年55歲的申請人葉繼歡,於1997年因逃離合法羈押、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合法逮捕、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而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共判監30年,連同1989年越獄前未服完的刑期合共需要服刑41年3個月,其後上訴改判入獄36年。葉繼歡透過律師撰寫的入稟狀指,他最快可於2019年出獄,但相信自己不會獲提早釋放,所以預料自己會監禁最高刑期至2032年才出獄。
葉稱背部中槍後患上睪丸炎等病
入稟狀中指,葉自背部中槍後,他下身癱瘓、脊骨受損、患有尿道炎、睪丸炎、膀胱石、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臀部潰爛、濕疹、貧血、持續痛楚等,他曾於2003年至2010年四度入院,接受手術,之後20年他受藥物副作用影響,持續腹痛。2001年醫院管理局就葉的情況發出便箋,認為讓葉接受中醫治療可以阻止他持續轉差的情況。
自2003年2月24日立法會議員梁耀宗與懲教署署長開會,當時署方表明會讓葉繼續接受不同方式治療方法,葉亦開始和懲教署一方討論及要接受中醫治療,但由2004年開始署長多次拒絕葉的申請,理由是未能證明中醫治療能減低葉的痛楚、認為西醫治療對葉是合適等,更要葉提供進一步資料證明,證明中醫和西醫治療不會相沖,不會對到西醫醫生給葉服用藥物產生副作用。
葉稱服用嗎啡止痛會出現掉牙等副作用
文件指出,2007年2月現為衛福局局長高永文等四人到監獄為葉檢查,並認為葉可相隔兩小時間接受中、西醫治療,但署長卻要求提供一系列資料作出阻撓,又要求葉負擔中醫治療費用,以及要醫療團隊負責任;雖然律師就署長要求作出解答,不過最終仍拒絕申請。
2014年10月28日香港浸會大學助理教授張世平博士為葉檢查,認為葉服用西藥令他腸胃中毒,建議葉接受草藥治療及針灸,可以減輕葉的痛楚;2016年張世平更進一步指葉接受的西藥,副作用令他暈眩、記憶衰退、頭痛、體重下降、失眠等,而且服用嗎啡等藥物,更令葉出現掉牙、心痛等問題。
葉指《基本法》第138條已表明香港確保發展中西醫術,更於1999年立法訂下中醫醫師法例,成立註冊制度,倡擴中西醫治療方法,但懲教署署長多次拒絕葉接受中醫治療,除已違憲外,對中醫治療歧視,還違反《監獄條例》第11條確保囚接受足夠診斷及治療,故要求法院推翻署長決定。
懲教署發言人指不會就個別個案回應,但稱據《監獄規則》,會確保所有在囚人士獲由衞生署派駐的駐院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提供基本醫療護理,若在囚人士要求其他治療,署方會按駐院醫生意見考慮,駐院醫生亦會因應情況諮詢專科醫生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士意見。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由於駐院醫生都是西醫,難以批准中醫治療,否則若出現問題,難清楚責任誰屬。
案件編號:HCAL 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