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批准還牌 新城數碼廣播至本周五 須付51萬元牌費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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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廣播有限公司兩個月前已申請,向政府交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今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由本周六(12/11)起終止其牌照。
新城電台的數碼聲音廣播將會繼續至今年11月11日(周五)深夜,數碼聲音廣播頻道需於11月12日凌晨二時至清晨六時期間進行重新調整和維修,故在該時段將會受到影響。香港電台會適時公布,預計有關服務會在當日清晨六時前恢復正常。另外行會亦批准修訂電台在2016及2017年度須繳付的牌費,牌費會按收回成本原則,即收回通訊辦在管理牌照時所招致的成本及開支計算,共517,145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新城電台並沒有存在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故行會批准終止其數碼聲音廣播牌照。而政府亦正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
新城電台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在2011年3月22日由行會批出,牌照有效期原定為12年。惟啟播五年多後,新城電台在今年9月12日通知商經局指經營前途堪憂,廣告空間未能拓展,故決定交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