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連途人共四人 母親節被控違「八人限聚令」 抗辯獲撤控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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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0日母親節,反修例示威者發動全城「和你SING」,防暴警一度進入太古城中心驅散,並以「限聚令」票控多人。當時「限聚令」人數上限八人,但市民吳先生稱一家三口連同一名陌生途人,遭警員票控定額罰款通知書。他之後提交抗辯信,解釋剛巧在現場、一共只有四人收到票控,不能違反「八人限聚令」,三個多月後獲警撤控。
吳先生表示曾睡不着,認為無做錯事,交罰款只會鼓勵警察濫權。協助吳先生草擬抗辯書的東區區議會副主席兼太古城區議員趙家賢質疑,警方「為票控而票控」,是浪費納稅人資源。
警方證實經審視後共撤回三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截至8 月底共發出3,498張罰款通知書,尚有近44%未繳交款項,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會作出跟進。

無做錯交罰款 只會鼓勵警察濫權

吳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當日一家三口到太古城中心逛街,突遭警方截停,連同另外一名陌生途人,合共四人遭警員票控違反當時上限為八人的「限聚令」。他一家三口每人要交2,000元罰款,合共6,000元。

他形容經過了一個不快樂的母親節,感到困擾、睡不着,曾經有想過交罰款,但心中無法接受,覺得被理應維持社會公義的警察冤枉,如果無做錯事而交罰款,會鼓勵警察濫權,「警察票控不代表他們有證據,作為市民要爭取自己的權利。」

東區區議會副主席趙家賢表示,當日他在現場監察警方執法並目擊事件,吳先生一家被警員截停,商場外有一名途人亦遭扣留,警方其後將四人一併處理,票控違反「八人限聚令」。趙指吳先生的太太一度情緒激動,他曾向現場警員反映,惟警員並未有詳細解釋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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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四人收到告票 如何違反「八人限聚」?

吳先生在趙家賢的協助下,5月中寫抗辯書,列出兩個理由:只是剛巧在現場,與其他人並非有共同目的;同時收到傳票的只有四人,不能違反「八人限聚令」。

事發後三個多月的8月底,警方回信給吳先生,指仔細覆核證據、案件的各種情況及抗辯理據後,決定撤回限聚令告票。

有市民怕麻煩而交罰款

趙家賢說:「事主感到好無辜,曾經諗過畀罰款就算,但自己真係無錯點解要承受咁樣結果,所以要作出抗辯」。據他了解有市民怕麻煩而選擇交罰款,但他批評,警隊前線胡亂執法,「老屈清白,為票控而票控」,終由後勤行政部門「執手尾」,認為是浪費納稅人資源。

5月10日母親節,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在太古城中心監察警方執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警共發3719次定額罰款 未回覆撤控數字

政府回覆查詢表示,截至9月9日,警方就《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出作3,719次定額罰款及36次檢控。

警方表示,截至8月31日共發3,498張罰款通知書,經審視後共撤回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累計已繳交罰款共1,948張,比率為55.7%,其餘近44%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於限期前仍未繳交罰款,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會作出跟進。

警方表示,市民如對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有任何查詢或投訴,可選擇經郵遞、傳真或致電與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聯絡,警方在接獲查詢或投訴後,會根據既定程序作適當跟進;市民亦可選擇在法庭作出申辯。

5月10日母親節,示威者在太古城中心示威,警員進入商場驅散及票控。(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