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截揭藏摺刀槌子 官指年輕人未必知法律後果 判感化1年
撰文: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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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的「七區行街」行動,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17歲男學生在商場更換衣服時被警員截查,搜出槌子、摺刀等物品。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2月個月感化令。裁判官稱,去年受社會事件影響,很多年輕人未必知道法律後果,不明白「成年人世界的規則」,希望感化能令他們以「有建設性和正面」的方法應對事情。
不滿地鐵運差人
17歲被告姓鍾,中五學生,被控管有一把槌子、兩把扳手、一把摺刀及兩個金屬鈎。早前提訊時,辯方提到被告在警誡下曾稱,擁有以上物品的原因是「因為地鐵運差人,所以想用槌仔扑爆佢啲設施」。
家庭背景良好在校任風紀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在校任風紀,下年將應考文憑試,感化官建議被告接受感化有利其成長。辯方說,被告關注社會,有參與去年的社運示威,因一時衝動及對法律無知,故沒有考慮法律後果。
認為感化能正面協助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判刑稱,很多年輕人因去年的社會事件,而被帶來法庭,他們大多在學校一直是乖學生。溫官語重深長地說,較年輕的人做事未必深思熟慮,顧及法律後果,因此感化能正面地協助被告,理解在遇到不同事情時,如何能以最有建設性和正面的方法應對。
溫官認為,對年輕人往往不明白成年人世界的規則,感化他們會比懲罰及阻嚇式刑罰更有用,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以感化,並叮囑被告要守感化官指示。
案件編號:STCC10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