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銀行家涉襲警 被告被控半年才獲事主資料 求取警棍使用指引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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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銀行家去年涉協助跳閘男逃走,更襲擊休班警及一名協助制服跳閘男的市民,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襲警罪。銀行家今(13日)申請要求控方披露警方使用武力及警棍的內部指引,並指有責任向被告披露所有與案相關的資料,又指控方起初不肯確認受襲警員身分,直至銀行家被起訴後6個半月才收到警員的僱用資料。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再訊,到時控方將作陳辭。

美國籍被告Bickett Samuel Phillip,35歲,銀行家,報稱住在半山。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2月7日,在銅鑼灣地鐵站F出口梯間襲擊男子盧志強。他另於同時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編號1579號的警員。

求披露使用警棍的內部指引

被告的代表律師今向法庭申請,要求控方披露警方使用武力及警棍的內部指引,直指在普通法下,控方有責任向被告披露所有與案相關的資料,而他們早於本年2月已去信,要求確認被襲警員的身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休班警員使用警棍的指引、被襲警員受訓使用警棍的證明、及其使用警棍後向上級呈交的報告等。

控方指資料不相關

律師稱,控方表示他們所要求的資料與審訊不相關,但當中確認警員身份的資料為審訊關鍵,直指控方做法荒謬,後來控方只提供警員的書面口供,並表示沒有其他可提供的證明文件。最後,被告遭起訴6個半月後,控方終提供警員的僱員資料以及他獲延長服務年期的文件。

指受襲警曾稱不是警察

律師表示,多番要求下,控方仍沒提供警方使用武力及警棍的內部指引,又稱資料與案不相關,並指資料基於公眾利益而享豁免權,拒絕提供。但被襲警員當時曾否認自己是警員,卻又毆打跳閘男,質疑他是否在正當執行職務,當中是否涉及使用過分武力。

律師認為,有關資料與案件相關,亦有助他們盤問被襲警員,但裁判官一度質疑即使被告取得相關文件,最終也是由法庭裁定被襲警員是否曾使用過分武力,警方指引只是警方對過分武力的意見。

案件編號:ESCC26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