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馮煒光引鄧小平:香港搞三權分立恐怕不適宜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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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青年新政兩名候任議員重新宣誓,被批評破壞三權分立。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今日在《am730》撰文,指自己當年是《基本法》諮詢委員之一,稱「當時起草委員已多番強調特區的政制設計是『行政主導』,不是『三權分立』。」
馮在文中引述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指,「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又稱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曾在1990年指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關係,應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並無提及「三權分立」。
馮又舉出《基本法》多條條文為例,稱特首代表香港、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及批准向立法會提出有關財政收入或支出動議,認為「沒有行政長官簽署,法案不能成為法律」,並強調律政司司長可針對任何以議員身分行事,或聲稱有權以該身分行事的人,因該人已喪失以該身分行事的資格為由,在原訟法庭提出法律程序,強調香港並無三權分立,律政司按立會條例做事亦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