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碼|內地入境強制檢疫延至8月7日 粵港澳正就互認檢測溝通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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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港府於今年2月8日凌晨零時起,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要求從內地入境或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湖北省除外)在抵港後,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隔離檢疫14天。食物及衞生局今日(30日)宣布延長《規例》一個月至8月7日。
《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原定7月7日屆滿,食衞局今日刊憲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長一個月至8月7日,並會在商討有關過境安排有最新結果時公布相關詳情。
發言人表示,限制香港與其他地方之間的人口流動及實施強制檢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是本港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環,正與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在聯防聯控的工作框架下,就互認檢測及互免檢疫保持緊密溝通,以及在疫情許可下,考慮有限度地放寬三地過境人流,便利必要來往粵港或港澳的人士。
發言人又指,留意到不少海外國家在放寬減少社交接觸措施後,疫情反彈,錄得大量新增個案,並需要再次實施有關措施,故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不時檢討已實施的相關措施,以在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節;亦呼籲市民繼續保持警覺,在日常生活中應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減低社區出現群組個案的風險。
至於港版「健康碼」安排,特首林鄭月娥今早表示,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有望在本周內公布詳情。
早前已修例 可指定第二類指明地區抵港人士毋須檢疫
政府早前已修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引入機制賦權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指定從第一類指明地區抵港人士必須接受強制檢疫,以及從第二類指明地區抵港人士,可在符合相關條件(例如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結果為陰性)下,無須接受強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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