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性侵案】社聯蔡海偉:涉性罪行者不宜任院長
撰文:何寶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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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建華,涉性侵智障女院友一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蔡海偉表示,應提高對院舍院長的要求,例如必須由註冊護士及社工出任,並設立除牌制度,有性罪行紀錄者不宜擔任院長。
康橋之家早年風化案曝光,卻仍獲續牌,社署被指續牌準則不透明,蔡海偉指,社署以往視乎院舍人手、服務及範模續牌,建議把對負責人要求納入續牌條件之一。另外,康橋之家現持豁免證明書,而非正式牌照,蔡指,現行大部分被豁免牌照的殘疾院舍均為硬件未符標準,認為給予短暫寬限期是合理,但若負責人表現未如理想,則應考慮除牌,或引入懲處制度。
被問到前院長有案在身,康橋仍獲續牌,社署是否監管不力,蔡海偉表示,院舍有十多年歷史,不敢輕言續期有無問題,建議加入查冊制度,讓公眾查閱負責人資料,又說,張建華被解除職務後,社署也有加強巡查該院,可見當局可能察覺院舍有未符標準的地方。
對張健華今日以染精液紙巾防夢遺,及事主曾在其辦公室「四圍摷」為由辯解,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為是「狡辯」、「垃圾」,對受害者造成第二、三次傷害,猶如在受害者傷口灑鹽。他們冀與社署見面,就院舍條例作修訂,認為「社署唔好淨係出黃牌,唔出紅牌」,並會在星期四到社署總部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