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歷家庭巨變自修生踢中防暴警 官准感化籲不要再令母擔心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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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幸患上腦瘤的應屆DSE自修生於去年11月三罷「黎明行動」當日,在將軍澳伸腳踢中一名追截示威者的防暴警警長。他早前承認襲警,辯方今(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年幼時經歷家庭變化,因不成熟而犯案,重犯機會低。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同意報告正面,考慮到被告有悔意,警長亦未有受傷,遂判處感化令12個月,並寄語被告不要再令母親擔心。
被告龔逸勤(18歲)承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警長58151。
感化官形容有目標有反省
辯方今引述報告指被告年幼時經歷家庭變化,尤其升上高中後需努力兼顧學業及照顧家人的責任,無人可以依靠。被告因不成熟而犯案,並且不懂處理危機。感化官形容他有目標及有反省,重犯機會低。辯方希望法庭基於被告的年紀及過往表現,判處感化12 個月。
母讚孝順從沒自怨自艾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父親生意失敗賣樓,前年病逝,被告大受打擊,未能在公開試取得佳績,又要照顧患腦瘤的母親以及患自閉症的胞弟,後來外公又因癌症及肺積水入院。他去年雖然考到大學,但未能考到心儀學系,故今年自修重考,同時任職文員,幫補家計。當日被告正在上班途中,一時衝動犯案。其母在求情信讚他顧家孝順,家庭經歷巨變也沒自怨自艾。
案件編號:KTCC19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