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女子涉帶備含汽油液體被控 警稱疑有人想向巴士唧油阻駕駛
無業女子涉嫌在去年三罷的「破曉行動」中,被警員發現她身上帶有含微量汽油的黑色液體,被控以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作證的警員稱,當日見到被告及一干人等以「亡命」式逃跑,同袍把被告制服時,她身上掉下一個懷疑滲出「偈油」的黃色樽。該警員又指,他根據網上訊息,認為被告打算堵路,或者向巴士「唧偈油」以令司機無法駕駛。裁判官香淑嫻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
女被告鄭欣雪(21歲,無業)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她於去年11月1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24號外保管一個黃色樽,載有410毫升黑色液體,內含微量汽油。
憑網上訊息得知有人想堵路
高級警員陳偉豪供稱,因應網上有人號召堵路,他與同袍當日在灣仔巡邏。早上近8時,其警車停泊在鵝頸橋近霎西街路口時,他看到有6至7名身穿深色衫的人站在堅拿道西馬路。陳指,他根據網上訊息,認為他們打算堵路,或者向巴士「唧偈油」以令司機無法駕駛。
眾人見警察即亡命般跑走
其中一名身穿深色衣物者拿著「黃色嘅嘢」,惹起警方可疑,陳遂與同袍下車查看。惟他們下車之際,該群人便轉身往跑馬地方向「亡命」般跑走。他追捕途中知道其中一人被按地制服,及後上前拘捕並警誡被告,並從警員馮永強得知被告跌了帽子及一個滲出「偈油」的黃色樽。
憑目測懷疑是偈油
辯方大律師黎建華質疑陳聲稱滲出「偈油」,是因當日警方訓示時,提及過相關事宜。陳回應說:「我都有揸車,入過油。」又反問:「我都唔係蠢吓話?」陳又指他不曾打開樽蓋,故沒有聞到油味;辯方續提到滲出氣油之說,陳就表示有保鮮紙包住黃色樽。陳解釋憑目測而懷疑該些液體,否認只是基於警隊當日的訓示而生疑。
曾聲控叫停但不果
另一警員馮永強則供稱,他下警車時,被告等人轉身調頭跑,但速度不太快。被告右手拿著黃色樽,被追捕時跌倒,起身後其同袍「聲控」叫停不果,他隨即把被告制服在地,黃色樽則落在一米之內。
背包內有打火機
高級女督察潘煒琦就指,她看到同事制服束辮的被告時,被告已被拉下口罩。因被告仍有掙扎,且旁邊有市民圍觀,潘遂替對方鎖上手銬。她在黑色外套袋及褲袋各搜出一對手套,警長54265則從背囊檢取打火機、手機等。在辯方盤問下,潘形容警車停泊該處後,「電光火石」間看到被告一等人。
樽內含微量汽油
控方讀出政府化驗所報告,指黃色樽內的410毫升液體含微量汽油,而被告一對手套上有黑色污跡,物質與該液體一致。
辯方明天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255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