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男教師涉嫌非禮女生案 庭上指老師曾與無上衣女生合照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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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振華否認非禮女生及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資料圖片)

中學男體育教師涉嫌向校內一名未成年女生作出猥褻行為,遭調查後疑管有另一名校內女生近百張色情相片和影片,現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項控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男教師否認控罪。庭上透露,有關兒童色情物品針對校內女生Y,總共有54張照片、以及44段影片,當中拍攝到Y脫去上衣的場景,亦有拍攝到被告在場。

被告李振華(28歲)現報稱無業,早前涉嫌騷擾案件證人、即受害人而還柙至今七個月。李原本被控四項罪名,其中兩項罪名指他跟兩名校內女生X和Y非法性交。但鑑於兩名女生不願作供,控方修改控罪後,李現今被控兩罪,包括非禮年齡16歲以下的女生Z,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庭上披露,有關兒童色情物品針對校內女生Y,總共有54張照片、以及44段影片,當中拍攝到Y脫去上衣的場景,亦有拍攝到被告在場。

案件今早開審前,被告代表律師本來申請終止聆訊,斥責律政司多次延誤呈交相片複製檔,甚至質疑律政司在裁判官前撒謊,令辯方無法如期準備文件,認為對方濫用司法制度。惟裁判官指出,終止聆訊只適用於非常例外而理由充分的情況,應只有當事情發展成無可補救、導致被告審訊不公的程度才獲許,然而裁判官認為辯方是次未能舉出達至此門檻的理由,故拒絕申請。

案件編號: KCCC8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