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六四煽惑他人維園集會被控 壹傳媒公告:無重大不利影響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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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0282)根據上市規則,今日(19日)發公告,指集團主席黎智英,因違反《公安條例》,涉「非法煽動他人於2020年6月4日參加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公眾聚會」,今日收到傳票,將於7月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
壹傳媒公告指,近期對黎智英的指控,與集團無關,董事會相信這些指控不會對集團的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董事會將會在適當的時候根據上市規則的要求另行刊發公告。

今年六四31周年,支聯會申請在維園舉行集會,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及其他民主派人士,有呼籲其他人到維園悼念六四。當日傍晚,黎智英與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人,在維園外舉起燭光,之後李卓人等人進入已被康文署封閉的維園足球場,但黎智英並無跟隨。不過黎智英、支聯會的李卓人、何俊仁、蔡耀昌,之後被警方拘捕,指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