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欲赴美國不果|官:憂黎若染新冠肺炎阻審期 拒改保釋條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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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涉及多宗案件,包括於2017年恐嚇男記者。他獲准保釋,但在刑事恐嚇案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他上周五由請更改保釋條件,暫准他離港到美國,被法官拒絕。法官今(18日) 下判詞解釋,指黎稱赴美的行程非必須,且美國目前是最多人確診新冠肺炎的國家,若黎赴美受感染,其8月的審期勢必延誤,遂拒絕更改其保釋條件。

欲探外孫及洽談收購酒店業務

判辭透露,72歲的黎智英早前申請暫撤銷禁離港的保釋條件,讓他於本年6月24日至下月19日到美國,探望其在美國女兒,和剛出生的外孫,以及就《蘋果日報》英文版,和當時傳媒代表會面,並洽談收購當地酒店的業務。

黎智英上星期申請保釋被拒,法官今下判詞解釋。(資料圖片)

惟法官認為,黎赴美的行程並非必須,又指他若要當時傳媒代表會面,可以由下屬代表,或透過互聯網和對方會面。

官指黎屬易受感染年齡層

法官又指,美國為現時最多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的國家,黎打算去美國的多個地方,疫情亦嚴重。黎亦屬易受感染的年齡層。若他在美國或返港後確診,刑事恐嚇案8月的審訊勢必延誤。

對於控方引述報章的報道,指美國日後或不引渡逃犯到香港。法官認為這問題在是次申請中,非重要的考慮因素。

案件編號:HCCP 2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