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司法機構去年處理368宗司法人員投訴 10宗涉法官行為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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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至今一年,過往有裁判官被指判決受立場影響而偏頗。政府今日(10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在去年,司法機構按有關機制完成處理368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大部分與司法及法定決定有關,10宗涉及法官行為。
政府指, 在2019年,司法機構按有關機制完成處理368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當中353宗與司法或法定決定有關,10宗與法官行為有關,以及5宗覆核個案。關於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中,沒有任何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的投訴。
未能提供2020年的投訴統計數據
有關2020年的投訴統計數據方面,由於處理投訴的過程仍在進行,司法機構現階段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司法機構表示,現行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機制對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非常重要。
對於設立量刑委員會,司法機構強調量刑為司法職能,由法院獨立行使,亦是法院專有的職能。法庭需要就每件案件具體情況判處公正而合適的刑罰,而法庭所有決定,包括量刑決定,都是公開讓公眾討論。如訴訟各方認爲判刑不一致,刑罰過重或過輕,可以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