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7歲男涉獅子山隧道公路堵路 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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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市民發起「三罷」抗爭,17歲男學生當日涉嫌與30多人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以鐵欄、雪糕筒等堵路,並疑攜有士巴拿。事隔近半年,他被落案起訴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2罪,今午(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並須守宵禁令等。
被告為17歲譚姓男學生。他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沙田獅子山隧道公路與30多人放置鐵欄、雪糕筒及磚塊,佔用約24平方米範圍,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並攜有一把扳手。
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遵守晚上11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STCC9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