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今日高院提訊 

撰文:陳雯慧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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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今早與妻子一同到達高等法院。(李澤彤攝)
案件將於1月3日開審,法庭資料顯示,當日沒有安排陪審員到庭,料屆時不會抽選陪審員。(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早前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今日再於高院提訊。曾蔭權今早由妻子曾鮑笑薇陪同下抵達高院,二人牽手面帶微笑,曾太外套與曾蔭權「煲呔」以深藍色配搭,惟面對記者提問,包括心情如何、會否支持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參選特首等,都一概不回應。

主審法官陳慶偉今特別向傳媒及公眾人士頒下禁令,限制傳媒報導是次審訊內容,直至另行命令,只准披露被告名字、年齡和職業、代表律師的名字、案件涉及控罪、押後日期和保釋等基本資料。並強調違令者,便會視作藐視法庭。

司法機構有就聆訊作特別安排

司法機構今日亦加強保安,在11時半前除相關人士不得進入5樓,而曾與妻子進入法院大樓後即進入會議室,將近12時開庭才進入法庭。而曾在庭內坐在犯人欄,帶着耳機專心聽審,不時抄筆記。

曾太則在保鏢陪同下,留在庭外聽現場轉播,她拿著兩支水,不發一言,專心聆聽控方講述案情,不時凝視轉播庭內情況的螢幕。

案件將於明年一月開審

被告曾蔭權(71 歲)被控於2010 年11 月2 日至2012 年1月20 日期間,以特首身分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或相關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正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租約,以及其妻代表夫婦二人向黃的公司支付80 萬元人民幣。

曾蔭權另被控於2010 年12 月至2011 年7 月期間,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應被考慮提名授勳,卻涉嫌隱瞞或沒有向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及發展局披露,他在上述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利益,以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已排期於2017年1 月3 日開審,將以英文進行,預計審訊20日,控方早前透露共有26 名證人。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前,左)與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前,右)(資料圖片)

控辯雙方均聘請英國御用大狀代表出戰

曾蔭權的律師團隊,包括英國御用大狀Clare Montgomery(萬江儀)、資深大狀鄧樂勤及大狀陳政龍。而律政司則由英國御用大狀David Perry擔任主控官。

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