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港鐵設施|侍應稱願認罪兼賠26.7萬 但已破產 案押後再訊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男侍應涉於去年毀壞港鐵旺角站的入閘機、電視螢幕、扶手電梯等,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表示男侍應擬認罪及賠償港鐵26.7萬元損失,惟因他是破產人士,故辯方要求押後案件,就賠償方面向他給予法律意見,案件將於5月13日再訊。
被告容志強,29歲,報稱侍應,被控於今年9月6日,在旺角港鐵站近E出口大堂內無合法辯解下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6部出入閘機、8部售票機、1部電視螢幕、1條扶手電梯、1部閉路電視、1枝光管及天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表示,被告在下次提訊時會進行答辯,屆時亦會求情及提供相關文件。
案件編號:WKCC364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