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案】女學護分手後墮胎 已婚男事主:曾懷疑自己非經手人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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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女學護搭上已婚男,但數月便告分手,女學護之後涉嫌先以8吋長餐刀七刺已婚男,並冷冷地看著他在血泊上爬行案,今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下午透露,女學護曾懷有男事主骨肉,惟事主知情後盡說:「我未有心理準備做爸爸,而且我有老婆」,又說覺得摧毀了被告一生等傷透被告心的話,被告最終打掉胎兒。
事主承認曾懷疑被告的骨肉不是自己,但強調他一直以友誼之愛關懷被告,故仍聯絡她以令她知道她在世上不孤單,他甚至在被告墮胎後為她買衛生巾。
事主上午在庭上辯認被告住所照片時,亦曾一度哽咽,聲稱看到一條蕉的照片時,令他憶起被告為人「唔鍾意郁」。

女被告簡媛茌離庭都大方讓人拍照。(資料圖片)

已婚的男事主鄭柏堯(37歲),於2000年畢業於中文大學化學系,案發時為醫療用品器械銷售員,他指自2015年6月與女被告簡媛茌(29歲)分手後,便沒有和被告發生性行為。

不過,辯方律師在庭上讀出鄭於2015年6月29日發給被告的英文短訊:

No need to say sorry. But losing you in contact and cannot find you makes me mad...... I am stupid and I am wrong. You are so important to me…I love you… (毋須說對不起,但和你失去聯絡,找不到你令我瘋癲。我太愚蠢、我錯了......你對我太重要,我愛你。)
男事主鄭柏堯去年6月29日發給被告的短訊

指女被告經歷「慘」需要關心

鄭解釋,因他和女被告交往期間,知道她的過去很「慘」,相較她,他則是一帆風順、無經歷、人生無波折,所以即使分手後,他仍關心被告,讓她知道仍有朋友關注她,這個世界不是只有她一個,加上寫該訊息時他未能找到被告,擔心她安危,而且她曾經自殺,所以不斷的找她的跡影。

男事主稱人間不只情侶的愛

至於「愛她」,鄭解釋可能英文未能清晰演譯他的想法,他說人世間的情愛不只情侶之間的愛,還有朋友之間、親人之間的愛。

辯方再讀兩人的多段短訊對話,當中被告指鄭說了超級過份的話。

對唔住,我今天講了過份的說話,我之前真係無諗過會變成咁樣,因為我可能未有心理準做爸爸,而且我有老婆,不但愛上了你,仲有BB,我覺得我自己超級過分… 只是我過唔到我自己,原來自己咁仆街,原諒我說了太多自私同過份的話,我覺得自己傷害了妳同老婆及愛我的人,妳可以有更好前途,但我好似將妳原來美好的事摧毀了
男事主鄭柏堯去年9月5日發給被告的短訊
If you need anything, tell me and i go to buy downstairs. You take a rest first. Pain Ng Pain?(如果你要什麼,告訴我,我到樓下買,你先休息,痛唔痛?)
男事主鄭柏堯去年10月22日發給被告的短訊

墮胎後的被告買衛生巾

鄭解釋他知道被告懷孕,雖然相信孩子有機會是自己,但心理有懷疑不知BB的爸爸是誰,但當時不希望有不開心事件發生,所以安撫被告。他更稱被告去年10月22日入院進行墮胎手術後,他也有到醫院探望,更替被告買衛生巾。

鄭又稱,事發前其父母並不知道他與被告的關係,但其妻則不知何時發現了。2015年6月當他向被告提出分手時,被告曾表示希望不要發生這樣的事,但後來亦接受分手。在分手後,兩人仍維持朋友關係,「朋友式行街食飯都有」。另外,他指被告知曉其電話密碼,因在他不方便時,被告會幫他處理電話事宜。

男事主見香蕉相 憶起被告「唔鍾意郁太多」

控方今早向鄭展示被告住所照片,鄭突然哽咽,當辨認一張影着一條蕉的相片時,鄭表示因被告的性格「唔鍾意郁太多,連食嘢都唔特別想」,故他會買了食物給她,都會放在被告的房內。

遇刺後糾纏半小時再捱三刀

鄭回想,案發當晚上在被告上水古洞的家中,他只記得遭被告手持一把銀色刀子先刺他背部,之後雙方糾纏了大約半小時,他再被插三刀,當時他無意識到爭執的實際時間,他當時連保護自己、阻擋被告的能力快沒有,只是想辦法繼續生存。

鄭又指被襲後返回屋企停車場時已「斷片」,完全沒有印象曾送過將軍澳醫院及在救護車曾和警員對話,直至在伊利沙白醫院甦醒,肺部已插了喉才有知覺意識,又指他雖賣醫療用品,但對自己健康情況不太瞭解,最清楚他情況的應是醫生。

被告否認4項有意圖傷人及1項刑事恐嚇罪,指她於今年1月12至13日用餐刀插男事主腰及胸口。

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