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監警會:延遲發布報告 待司法覆核案裁決後再決定

撰文:張美華 鄭翠碧 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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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場示威,浪潮至今仍未平息,亦掀起多次警民衝突。監警會去年成立專案小組審視涉及警隊爭議行動,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今年初發布。
監警會今日(16日)舉行閉門會議後發出新聞稿指,2019年12月20日高等法院批准一宗就監警會進行審視工作的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會方經與法律顧問討論相關法律程序,並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會議一致通過延遲發布上述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黃偉倫攝)

監警會表示,會方的法律顧問認為,鑑於司法覆核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除非在法庭聆訊期間,否則會方不宜就該司法覆核發表評論。會方經與法律顧問討論相關法律程序,並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會議一致通過延遲發布上述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監警會續指,明白及早決定發布階段性報告符合公眾利益,故此將竭力尋求司法覆核聆訊早日獲得裁決。

監警會指,專案組一直致力進行審視工作,並擬定在近期向委員會提交首份階段性報告的初稿以供審議。然而,基於該司法覆核,會方不宜按原定計劃發布首份階段性報告,並對此深表遺憾,但會方將繼續按現行《監警會條例》公平公正地進行審視工作,監察及審核有關大型公眾活動的須匯報投訴個案,並會在法庭判決後盡快決定有關發布報告的安排。

早前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目標在2月初向特首提交首階段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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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報道指,小組已完成撰寫首階段報告,長達300多頁的報告揭示警方有多處不足,包括6.12衝突中,前線指揮官欠缺溝通協調,未有分開處理和平集會市民與暴力示威者,致多個區域同時發射催淚彈,在場人士未能離開。報告亦指出,新屋嶺拘留中心並不適宜讓被捕人士作羈留用途。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今日(16日)亦有出席閉門會議。(黃偉倫攝)

《信報》周一(13日)報道,小組已完成撰寫首階段報告,長達300多頁的報告揭示警方有多處不足,包括6.12衝突中,前線指揮官欠缺溝通協調,未有分開處理和平集會市民與暴力示威者,致多個區域同時發射催淚彈,在場人士未能離開。報告亦指出,新屋嶺拘留中心並不適宜讓被捕人士作羈留用途。

不過,據了解,監警會的初步報告因為檢視資料時間不足,只會簡單交代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以及8.31太子站事件,詳情須待下階段報告。就報告進度,梁定邦向有線新聞表示,專案組已撰好初稿,但仍有資料正向警方索取,並指目標是在2月初向特首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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