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飯局後疑遭執屍強姦 女商人以手遮下體 醒來見身旁男子赤裸
鐘錶女商人在男友介紹下,認識一名聲稱可為她介紹客戶的男子,該男子更邀她出席遊艇飯局,聲稱或可遇上新客人。惟女商人卻酒醉,並遭該男子「執屍」返家,期後疑遭該男子強姦。男子否認指控,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時透露,女方有知覺時曾作出反抗,也有提男方他已婚,而她亦對男方不感興趣,又用手遮掩著其下體,惟女方醒來後仍發現被告全身赤裸,在離開男方住所後報警。
被告黃興國,33歲,報稱商人,被控於去年11月22日在沙田一單位內強姦女事主X。
沒想過與被告發展男女關係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從事鐘錶買賣,X的男友曾帶她到私人會所吃晚飯,以介紹潛在客戶予X,而被告為X男友的朋友,被告也獲邀到該飯局,X因而認識被告。
由於被告向X表示可以介紹有興趣買錶的朋友予X認識,在該飯局後,二人也見面了數次,但X只當被告為潛在的生意夥伴,及當時男友的朋友,沒想過要與被告發展男女關係。
事主在遊艇飯局上喝醉
去年11月1日,X與當時的男友分手,但X沒將此事告知被告。同月21日,被告約X一同吃飯及「遊船河」,被告又稱會在該飯局中介紹潛在客戶予X。二人當日在中環上船參與飯局,該飯局中有約20至30人,惟X在飯局中喝醉。
翌日凌晨,眾人在銅鑼灣避風塘下船,X感到十分暈,並與被告一同乘的士離開,X當時以為被告會送她回家,但被告卻帶X到他的家。
事主有知覺時曾用手遮住下體
X當晚再有知覺時,發現被告正伏在她身上,她的裙子當時已被拉起,被告正準備拉下她的內褲,X即說「唔好」,但被告仍將下體插入其體內,被告當時沒戴避孕套。由於X推開被告及用手遮著她的下體,所以被告插入的時間很短,X繼而提被告說他已結婚,她亦對被告沒興趣。X後來又再昏去。
翌日早上X醒來時,看到被告全裸,X上洗手間後便離去。當日稍後,X本打算到聖德肋撒醫院求醫,但由於輪候時間太長所以她決定返家,並且報警。
案件編號:HCCC2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