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警方︰准戴面具慶萬聖節 警有權要求及用武力除面罩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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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31日)是萬聖節前夕,有人發起港島面具集會遊行。警方下午在其fb專頁發布影片作出呼籲,警司劉肇邦指,不少人會在萬聖節期間戴面具慶祝,但提醒在《禁蒙面法》規例下,主要針對公眾活動及公眾地方,故即使容許慶節戴面具,但警方有權在有需要情況下,在公眾地方要求任何人除下面罩、蒙面物品或抹去臉上彩繪,以核實身份;市民如不服從,警方有權使用武力除下蒙面物品及拘捕。劉肇邦重申,《禁蒙面法》規例第5條下,並無任何免責辯護,所有人都要遵從。
出現暴力將變「非法集結」 不能再戴面具
劉肇邦指,容許慶節戴面具,但警方有權在公眾地方要求任何人除下面罩、蒙面物品或抹去臉上彩繪,以核實身份,如不服從,警方有權使用武力除下蒙面物品及拘捕,《禁蒙面法》規例第5條下,並無任何免責辯護,所有人都要遵從。他續指,當慶祝活動出現暴力行為,有可能成為規例第3條所指的「非法集結」,屆時即不能繼續戴蒙面物品。
片尾籲用「反暴力報料熱線」
警方指,不排除會有暴力事件發生,呼籲市民要盡快離開現場,遠離危險,「如果大家繼續圍觀,一來威脅到你的自身安全,二來亦會阻礙警方執法。」最後又呼籲如情況非緊急,可透過「反暴力報料熱線」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