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泛民求覆核  指執法困難:萬聖節戴面具如何執法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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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多名市民及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法例的合憲性,高等法院今(31日)開庭處理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案件。代表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先陳詞,指緊急法賦予特首極大權力,同時特首繞過立法會立法,令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李志喜又指《禁蒙面法》會引起執法問題,並以今天萬聖節舉例,市民戴上面具或畫鬼臉慶祝萬聖節時,警方該如何執法;而小孩進行「Trick or Treat」遊戲會否構成非法集結。

申請方為24名民主派議員及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民主派議員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文敏代表,而梁國雄則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答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本案罕有地由2名法官審理,包括法官周家明及林雲浩。

指《禁蒙面法》引起執法問題

李志喜陳詞時,首先提到反脫歐運動人士米勒(Gina Miller)就英國首相暫停國會提出司法覆核一案,該案也顯示出法律與政治議題難以分界。

李志喜再提出,透過緊急法所訂立的《禁蒙面法》引起執法問題,如市民慶祝萬聖節時戴上面具或畫鬼臉,警方要如何執法;市民在中環蘭桂坊聚集、孩子進行「Trick or Treat」遊戲會否構成非法集結,若期間有人意外地打破玻璃瓶,會否導致破壞社會安寧?

申請人之一的「長毛」梁國雄(左二)。(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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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緊急法賦予特首極大權力  未有限制

此外,李志喜指《禁蒙面法》沒有經正常的立法程序審議,加上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根本沒人知道政府如何釐定所謂的「危害公共安全」。雖然特首林鄭月娥曾就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不足而道歉,但至今仍未有人問責,亦未有在政治層面上提出解決方法。

她批評,緊急法賦予特首極大的權力任意立法,並對權力未有施予任何限制,立法的門檻極低。若特首班子現時突然表示要為社會動亂問責下台,造成政府真空狀態,特首便可以基於出現「危害公共安全」引用緊急法任意訂立法例。

形容《禁蒙面法》是「電影的預告」 

再者,引用緊急法訂立的法例只有特首可以廢除,而且有關法例更會凌駕於現行由立法會通過的法例。李謂,特首可繼續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立法,甚至可以透過緊急法恢復死刑、令普通襲擊罪可判以終身監禁,形容《禁蒙面法》只是「電影的預告」。她直言,緊急法將不受約束的權力放在特首手中。

李續指,特首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立法,令立法程序失去透明度、公眾諮詢、也令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而緊急法中也沒任何條例提到如何檢討所定立的法例、對於如何立法也沒任何客觀準則,全任由特首自行決定,但事實上《基本法》並無賦予特首立法權力。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HCCC2945、29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