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上路種植逾30年無人收租 桃花批發商要求逆權侵佔土地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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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經營桃花批發的財記花園負責人郭財添,在元朗錦上路一片農地種植逾30年,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聲稱他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已開始在該地段種植,業主一直沒有向他收取租金,因而要求法庭按《時效條例》,宣布他成為該地段的業主。
原告郭財添,被告為飛鵝花園發展有限公司,涉案爭議土地位於元朗錦上路近黎屋村一塊農地。
入稟狀中指,被告自1984年始為該地段的業主,但原告稱他早在1980中已開始佔用該地段種植農作物,1985年始轉為種植桃花,期間一直沒有人向原告表明是業主或向原吉徵取任何租金,原告認為,按《時效條例》,他已佔用該土地超過12年,故要求法庭宣布原告有權佔用該土地及成為該土地的業主。
案件編號: HCA 217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