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以市值3千元可卡因賂賄偵輯警員 案押後12月再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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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毒品案被調查,其後疑向偵緝警員免費或以折扣價提供總值涉3000元的可卡因以作賄賂。他上周遭廉署控以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獲准3萬元保釋。

被告王偉明(59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非法販運可卡因;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2次以折扣價向偵緝警員王得嘉提供可卡因,以及在另一場合向對方免費提供約1克可卡因,作為他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被告的誘因或報酬。涉案的可卡因涉嫌總值3000元。

據悉,被告涉及毒品案,負責證物的偵緝警員建議上司讓他與被告會面,以蒐集情報,並曾在被告在場下檢取懷疑毒品,及參與3次警誡會面。被告後來獲撤銷販毒罪,翌年廉署向他調查。被告警誡下透露,綽號「馬仔」的警員主動找他,並聲稱有份調查。被告表示,怕拒絕要求會遭誣捏,涉曾提供可卡因。

案件編號:WKCC407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