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騙30警察學員 包括曾收萬元Photoshop軟件 案轉區院審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曾於香港警察學院工作的一名警長,被指2012年監督一班受訓警員時,要求他們支付6000元購買上手受訓警員留下的文具及設備,及接受學員買的「photoshop」軟件等,被控欺騙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案件今(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11月19日,並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被告歐智威被控欺騙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項罪名。(馮家淇攝)

被告歐智威,49歲,案發時為警長,駐守警察學院操練及槍械訓練組,亦是其中一班的副班主任,負責步操訓練、紀律及行政。他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要學員付6萬借設備製紀念相簿

控罪指,被告於2012年12月17日至31日期間,不誠實地向30名受訓警員取得合共24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他們該等財產。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該30名受訓警員表示,各人均須支付6000元購買上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多項文具及設備;以及支付合共6萬元租用專業設備製作紀念相簿。

接受學員價值1萬元電腦軟件

他又涉於2013年6月1日至3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30名受訓警員接受價值約1萬元的電腦軟件「Photoshop」,作為被告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他們的誘因或報酬。

唆使警員經他買手提電腦

另外,他亦涉嫌利用與該30名受訓警員的專業關係,唆使他們經他購買手提電腦而圖謀私人利益;以及唆使他們購買與警察學院訓練無關的多項不同物品,令被告牽涉於與他們之間有引致利益衝突的活動。

案件於11月19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24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