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衝突】教大生要求港鐵交CCTV片 官下令保存等待正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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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防暴警察和「速龍小隊」於今年8月31日,衝入港鐵太子站月台及列車拘捕示威者。當晚被捕的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梁耀霆,聲稱準備向警方索償,並入稟高等法院,並要求頒下「第三者披露令」,要求港鐵交出當晚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高等法院今(19日)頒判詞,下令港鐵要保存有關片段,直至法庭另有決定為止,但就港鐵是否要交出片段,則另定聆訊再作爭辯。

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梁耀霆入稟要求港鐵交出太子站831的閉路電視片段。(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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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梁耀霆因應831太子站事件,打算向警方進行索償,並入稟要求港鐵提出相關時段的太子站和荔枝角站閉路電視片段,另再要求港鐵保留及不得進行篡改有關片段。

梁的律師本周初在指示聆訊中,要求法庭頒出「第三者披露令」,要港鐵向梁的律師提供,於8月31日晚上9時45分至9月1日凌晨1時45分的港鐵太子站,以及9月1日凌晨12時30分至2時的港鐵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以讓律師團隊檢查和製作副本。

新聞稿未提保存荔枝角站片段

法官留意到港鐵就事件發出的2份新聞稿,均沒有提及到會保存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但是次申請卻涵蓋荔枝角站的片段。法官表示不能否定荔枝角站的片段,或會被港鐵按既定程序刪去,平衡所有因素後,決定下令港鐵要妥善保存太子及荔枝角站相關時間的片段。

本案以「第三方披露令」較合適

法官又在判詞指,由於梁現時未有展開任何訴訟,故不能以涉案方的身份,申請以《高等法院條例》第42條要求第三方交出文件,故梁以「第三方披露令」作申請較為合適。

法官在要求港鐵須妥善保存相關片段之餘,亦給予梁及港鐵28天時間存入供詞,並就案件排期聆訊。法官又著雙方交出今年12月至明年3月的可行日期,予法庭參考。

案件編號:HCMP14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