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襲警青年稱因蔣麗芸貼文被解僱 求減宵禁時間被拒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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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曾參與7.14沙田遊行後與警員衝突,被控襲警及傷人等罪名,案件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時,青年指受民建聯及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在Facebook貼文,令他失掉原有工作,他現於甜品店工作,要做至午夜,日間又要上毅進課程,要求縮短宵禁時間,惟控方稱有直播片拍到青年疑本月4日於寶林站的群眾聚集時出現。裁判官最後雖把宵禁提早結束,但每天前半小時實行。案件押至10月28日再訊。

被告梁柏添稱遭蔣麗芸及民健聯在facebook貼文,令他失掉工作,現要轉職甜品店。(資料圖片)

被告梁柏添,23歲,被控於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398號舖及383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傷害張歷恆及郭兆恒,另被控在同地與其他人士非法集結。

被告稱正修讀毅進課程

梁的保釋條件包括要守宵禁令,時間為凌晨12時半至翌日早上8時半,辯方指梁現於油麻地修讀毅進「社會服務」課程,逢周三有早課需早上8時30分上課,梁家住將軍澳,到校需時一個半小時,希望將宵禁令提早至6時30分。

要求宵禁令凌晨2時半才開始

辯方又指,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民建聯在Facebook貼文,指出梁涉多項惡行,梁被僱主解僱,梁現於太子的甜品店工作,常要工作至深夜,希望把宵禁令延遲至凌晨2時30分才開始。

直播片與閉路電視拍到被告

控方卻指,有示威直播中疑拍到梁在今年9月4日晚上11時許,曾在寶琳站出現,但未見他有示威動作。另外,梁的住所的閉路電視,亦拍到梁在9月5及6日凌晨大堂及電梯出現,疑梁違反宵禁令。

官要宵禁令提前開始

裁判官錢禮最後以原本晚上12時半的宵禁令已很遲,故將宵禁時間更改為晚上12時開始,但至每天早上6時半結束以讓他能上學。

另一案被告龔志遠(49歲)亦有一同再提訊,龔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兩項非法集結罪。兩名被告的案件,同押至10月28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1811/2019、ESCC196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