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擬引入定期查核機制 及早取消不合資格公屋輪候冊申請

撰文:梁德倫 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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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房委會為確保公屋資源用於協助真正有需要人士,擬於明年第四季開始,輪候公屋逾2.5年而未來一年內,尚未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的申請者,會隨機抽選5%至10%,要求他們申報是否仍合資格,倘經查核後發現不合資格者便會取消申請(DQ)。
此外,房委會亦擬繼續現時方案,倘申請者現時與家庭成員共居於同一個公屋單位,其公屋申請會被凍結一年。

據了解,過去五年獲邀接受公屋詳細資格審查的個案中,有18%被取消,當中入息或資產超逾限額佔4.2%。(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公屋申請現時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任何時段都必須符合申請資格,而獲編配公屋單位前,房署會邀請申請人接受詳細資格審查會面,未能通過者會被DQ。

消息指,過去5年獲邀出席詳細資格審查面的申請者,平均約有18%申請被DQ,沒有出席會面是被DQ的主要原因。而約有4.2%申請者因入息資產限額超標而遭DQ,其他原因則包括虛假聲明、在港擁有住宅物業、非在港居住等。

入息資產超額被DQ者 擬縮短恢復申請期限

如因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逾限額,以致申請被首次DQ,根據現時做法,申請將會被凍結半年。申請人如要恢復申請,必須要在隨後的18個月內提出。

不過,消息指出,除了現行做法,房委會或考慮縮短期限,申請者要於隨後的6個月內要求恢復申請。至於另一個方案,則要凍結申請一年,如要恢復申請,需要隨後一年內要求恢復申請。所有方案都規定只能申請一次。

對於何時處理恢復申請要求,據了解,房委會擬考慮在接獲要求後一年內,以隨機抽選及分批的方式,處理恢復申請的要求。

隨機抽選方式試行 其後再檢討

消息指,鑑於被DQ個案佔相當大比例,房委會認為倘可以接觸這些申請者,及早DQ其申請,可更確切計算輪候公屋申請者數目,集中行政資源。

消息透露,房委會擬於2020年第四季推行新措施,隨機抽查5%至10%、輪候公屋已超過2.5年而未來一年尚未達詳細審查階段人士,要求他們先自行申報是否仍符合公屋資格,但毋須提交證明文件。而房委會將抽選報稱合資格的申請者要求提交證明文件查核,通過者其後便會豁免受查。

此外,房委會亦會簡化配額及計分制的查核程序,容許受查申請者在房委會發出信件後三個月內,申報是否符合資格,在信件發出一個月後會向沒有回應的申請者發出電話短訊提示。而在回覆限期前的一個月,會向無回應申請者發出「最終催辦信件」,最終仍無回應者申請會被「DQ」。

消息人士指,倘申請者所有家庭成員均居於同一個公屋單位,會維持現時凍結其申請一年的政策。而「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天倫樂」三項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房委會傾向不會繼續豁免他們。但所有修訂,只適用於新公屋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