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邨商場老租戶轉型竟遭「警告」 房委會討論租約安排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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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邨商場早前被批租約條款過時,有經營多年的租戶指出,去年收到管理公司發出的警告信,稱他們經營的業務與租約不符,若不更改便可能不獲續租。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26日)開會,商討有關的租約安排。房委會委員招國偉指出,會上房委會表明,商舖租戶可申請經營同一「行業組別」下的其他行業,不過在首個租約期間,任何變更行業的申請均不會獲批。

有檔主的妻子指出,他們去年收到警告信,指他們未有售賣原定的商品,其後更有人每日到場拍照。(張浩維攝)

招國偉引述房委會於會上的發言,稱他們若發現違規情況,會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等,若情況持續,租戶將會提早終止租約或不獲續約。

房委會又指,商舖租戶可申請經營同一「行業組別」下的其他行業,例如經營布疋的商戶,可申請擴闊經營衣服鞋襪等。不過,商戶須繳交按獲批行業重新評估的租金。而租戶在首個租約期間,則不能申請變更行業。而一般商業租約的租賃期為三年。

此外,為改善南山邨商場管理及商戶營商情況,南山居民服務協會於會前,亦曾到房委會總部門外請願。

南山居民服務協會總幹事陳麗紅(前左二)今日到房委會總部門口請願。(陳麗紅提供)

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委員梁文廣指出,雖然房委會今日只在會上重申租賃安排,但承諾會處理南山商場的個別個案。他又建議,房委會處理租戶擴闊經營行業時,可參考附近攤檔的性質,以安排經營種類相近的檔位組合為一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