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劉穎匡選舉呈請勝訴 官裁范國威當選無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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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參加立法會新東補選的劉頴匡,但遭選舉主任指他曾在網上貼文支持香港獨立,取消其參選資格。劉指選舉主任不給予解釋機會,屬程序不當,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法官今(13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勝訟,范國威非妥為當選。

范國威稱劉穎匡提選舉呈請只為捍衛其公民權利,對於他因而議席不保並不感到可惜。(朱棨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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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認為選舉主任應給劉回應機會

法官在判詞指,劉雖簽署提名表格的聲明及「確認書」,但選舉主任仍有權檢視劉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政府。惟判詞亦認為,選舉主任應該在作決定前,給予機會劉作回應。而選舉主任沒有這樣做,是程序不當。

范國威稱對失議席不會感可惜

被裁定為非妥為選出的范國威,認同判詞中的部份理據,即確立參選人應有解釋的機會。但對判詞確立選舉主任有權力取消參與人的參選資格,范卻感到失望。范又指劉頴匡為捍衛自己的公民權利提出訟訴,並獲勝訟,雖然這或會令范失去立法會的議席,但范稱他不會因此感到可惜。

范認為政府過去肆意DQ參選人和當選議員,是近期反修訂運動的原因之一。至於日後會否上訴,范稱會和律師團隊研究判詞。被問及若舉行補選,他會否參選,范稱現仍言之尚早。

劉稱港人期待的仍是普及平等的選舉

劉穎匡得知獲勝訴後,在其Facebook貼文稱,雖然他呈請得直,但梁頌恆當年被褫奪議員資格,梁所代表的民意,仍然係被蒸發得無影無蹤,認為他今次成功算不上任何勝利。他又指香港所有政見的人,都期望一個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參選人能為市民發聲,沒有任何政治篩選。。

他又提到他與周庭選舉呈請得直,變相令民主派兩名議員區諾軒及范國威失去議席,這無疑對泛民陣型是一次「陣痛」,但他認為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團結,不要因這次訴訟結果而分化。

申請人劉頴匡,答辯人為時任選舉主任陳婉雯,以及在補選中當選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

未有證據顯示考慮讓劉回應

申請人一方早前陳詞指,曾已表明不再支持香港獨立,但選舉主任拒接納,認為他不是真誠擁護《基本法》。申請人一方又指,劉案比周庭案更差,因選舉主任曾考慮給予機會讓周庭解釋,惟在本案中,未有證據顯示選舉主任曾考慮讓劉回應。

周庭未有解釋機會獲判勝訴

而香港眾志的周庭參加同年的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但遭選舉主任以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而高院早前頒下判詞,裁定周庭勝訟。

案件編號:HCAL8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