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拖欠1460萬元媒體服務費 今發聲明指已解決事件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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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提供影視節目及出售電視和機頂盒等業務的樂視有限公司,日前遭一間巿場公司入稟高院追討1460萬元服務費,樂視今晚發聲明指,雙方經溝通下達成共識,問題已經解決,對方已撤銷對樂視的控訴,未來雙方會繼續保持緊密合作夥伴關係。至於是否已繳清服務費,樂視未有進一步回應。
原告領先媒體有限公司於去年9月1日與樂視簽署服務簽約,為樂視提供訂購電視報章雜誌廣告等媒體服務,合約期最少一年。但樂視被指由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5月31日期間,一直沒有按發票支付服務費,費用累積至今達1,460萬多港元,因此日前入稟高院向樂視索償。
案件編號: HCA 208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