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遊行】「831決定」5周年 政府:重啟政改需平和互信氛圍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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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8月3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為香港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被指是「落三閘」,導致佔領運動爆發,翌年人大方案被立法會否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而爭取落實雙普選,是民間五大訴求之一。
今日(31日)為「831決定」五周年,政府下午6時發表聲明,重申現時重啟政改將令社會更加分化,形容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政府稱社會需要於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展開政改的討論。

政府稱,重啟政改令社會更分化,為不負責任做法。(資料圖片)

指貿然重啟政改將致更加分化

政府今日稱,與政制發展相關的議題極具爭議,形容必須審慎行事。政府指若貿然重啟政改,將會導致社會更加分化,形容為「不負責任的做法」。

政府續稱,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展開政改的討論;而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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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需按人大決定推動政改

政府又重提雨傘運動時的社會狀況,稱上屆政府共用了20個月處理有關議題,但相關方案未能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而遭到否決,過程中反而引起社會嚴重撕裂。回應內重申,政制發展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來推動。

人大「831決定」方安未獲立法會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通過行政長官普選決定,被指為「落三閘」,包括提名門檻須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特首候選人數目為2至3人,以及提委會維持四大界別及1,200人。其後引發同年的雨傘運動,以爭取落實雙普選為主要訴求;運動由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掀起序幕,持續79日後至12月15日清場告終。於2015年6月,立法會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進行表決時,當時大批建制派議員離開會議廳,未能趕及投票。最終議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對,令方案意外地遭大比數否決。

政府回應政制發展事宜全文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回應傳媒就政制發展事宜的查詢時表示:

  「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訂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政制發展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來推動。要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須要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上屆政府共用了二十個月處理有關議題,但相關方案遺憾未能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而遭到否決,過程中反而引起社會嚴重撕裂。」

  「政制發展相關議題極具爭議,我們必須審慎行事。貿然重啟政改,將會導致社會更加分化,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要展開政改的討論,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