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倡「民間包租公」 公帑撐NGO助基層「有瓦遮頭」

撰文:黃靜薇
出版:更新:

租金高企,向來是香港房屋困局難解之結。據政府統計處數字,劏房每月租金的中位數為4,200元,住屋開支佔總開支約四成。政府一直強硬否定興建公屋以外的可能性,《香港01》早前與社聯合作,倡議港府向外地借鏡興建貨櫃屋作過渡性房屋;而社聯亦指,本港早已有社福機構自發擔起「包租公」角色,向政府或業主承包及管理物業,再以低於市值的價錢分租予弱勢社群,呼籲當局考慮推行有關計劃的可能性。
攝影:林振東 羅君豪

老人之家讓百多名長者聚首生活,更令他們可在生命餘暉發光發亮。(羅君豪攝)

在深水埗嘉匯大廈之內,一個不起眼的700呎3房單位,是48歲的忠哥與其餘5位宿友共住的安身之所。他們都是無家可歸的人,但在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協助下,終覓得「有瓦遮頭」的居所。

「當自己很徬徨的時候,有機構有地方給你住,當時就當然甚麼也不想,很希望能有個地方落腳。」忠哥如是說。他因濫藥問題前後進入戒毒村五年,成功戒毒後面對無家、無業一度令他躊躇不前,遇上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才把他帶回社會之中。

忠哥在宿舍住了一年後,與宿友在外夾租劏房單位居住,「進來的第一天,就知道不會在這裡住一輩子」。(林振東攝)

無家者有屋住 尋回人生方向

協會宿舍督導何偉圻表示,2010年以月租萬二元承租這個單位作短期宿舍,租給有工作、卻負擔不起昂貴租金的無家者,宿友共用廚房、浴室和客廳,每人月租只需1,500元,即使打散工亦有能力負擔租金,還可存起部分薪金。

他坦言宿位有限,若宿友有一定經濟能力便需要離開。忠哥就是受助成功的例子,他居住一年後,便在長沙灣另租約百呎的劏房,但要上公屋,已等了7年的他感覺絕不好受:「上公屋遙遙無期,就好像白等一樣」。

何偉圻期望,政府有政策支持協會這類願意做「包租公」的社福機構,「現在說住屋情況,只會講建公屋,但建公屋是很有限、而且不夠快,很多人是白等,沒有中間位去過渡。」

在深水埗的短期宿舍內,居住環境整潔良好,協會每周也會安排清潔工前來打掃。(林振東攝)

外國早有先例 比利時沿用19年

社聯政策研究及倡議主任何俊傑指出,比利時自置房屋比率達7成,社會房屋比例少,弱勢社群在租屋時,往往面對業主「揀客」的問題。當地有基層團體在80年代初建立「社會房屋中介公司」,協助基層如露宿者尋找私人出租住宅,中介公司擔任「包租公」角色,向業主承租或購買物業後,再以市值約7成租金向低收入人士出租,政府則提供維修津貼、免息貸款和扣減物業稅等優惠。

此外,台灣近年亦提出「包租包管」的第三代租管模式,何俊傑上月曾到當地考察, 「台灣雖有實施租管,但存在不少問題,例如黑市、業主情願空置單位也不出租等情況。」他指,高雄市政府去年與台電公司合作,將台電55間位於鳳山五甲社區的空置國宅,即類似香港的居屋,以低價租給市政府,由市政府負責翻新和包租,再分租給原住民與單親家庭。

「老人之家」助長者共住屋簷下

而在黃大仙竹園北邨內,百多個各有家庭問題和苦衷的鬢白老人,就在「老人之家」內,享受生命尾聲中的快樂和歸屬感。老人之家的大堂放了幾張椅子,長者正悠閒地撥扇乘涼,他們聚在一角談風說笑,既是熟悉的公屋設計,但又是非一般公屋。

「老人之家」由伸手助人協會營運,總幹事陸寶珠指,26年前成立時只為安置籠屋長者,「由臨屋搬上樓,就上了竹園、寶琳和小西灣三條公共屋邨」,政府現時以每個單位每月約1,700元租予協會,再由協會以相同價錢,提供住宿給有住屋需要、具自理能力的長者,約4個老人家共住一個單位。

她說,租金持續高企,加上社署在2003年逐步終止提供長者宿舍,改為集中資源興建護老院,卻忽略一群有住屋需要的健康長者,「來這裡住的老人家,多數是居住環境狹窄、與家人關係惡劣,例如婆媳糾紛和被配偶虐打等」。

伸手助人協會總幹事陸寶珠認為「老人之家」可善用公屋資源,以竹園北邨為例,48個單位已容納155個長者,而義工活動更可讓這群老人家發揮潛能。(羅君豪攝)

住屋結合社會服務

「後來排到慈雲山公屋,但這裡住得很開心又有伴,想想下還是不去了﹗」年屆90歲的陳蓮表示,從前一家五口擠在300多呎的細單位,三嫲孫同睡一張碌架床,她曾想到護老院安身,「每月數千元,根本負擔不起。」輾轉下入住「老人之家」。雖然已屆九旬高齡,但仍活潑精靈,不時出外做義工,最近還當選院委會主席,組織義工隊每日送飯給附近的獨居長者,陪他們到醫院覆診、散步等,更曾照料90多歲患痛風症的院友,「每天餵他吃藥,有次他病得很重,我抱著他上的士求診,到現在還時常記住他」,生命的餘暉正在發光發亮。

陸寶珠指,政府應大力推動「老人之家」這類計劃,變成恆常化政策,讓長者老有所依,發揮他們的潛能。她又強調,計劃已運作多年,一直行之有效十分成熟,認為政府可參考全面推行。

今年已達90歲高齡的陳蓮,數算繁忙的住宿生活,不時有善長出資買米買油,他們便組織義工,派發糧油予邨內獨居長者,「有得幫他們就已經很開心」。(羅君豪攝)

社聯建議,政府可透過包租及優良的物業管理,吸引業主出租物業給予包租中介公司,增加社會房屋的數量,支援輪候公屋逾3年的一般申請家庭及有緊急住屋需要的人士。

建議租約期至少三年

社聯並認為,政府可資助合資格的非牟利機構或企業,在各區成立「社會地產公司」,承租出租或空置物業,然後以不高於家庭入息三成界定為「可負擔的租金」出租。至於租約期,社聯建議定於至少三年,同時亦可容許未補地價的居屋租給輪候公屋逾三年的一般申請人或合資格的社會地產公司。有關社聯倡議的更詳盡資料,請留意周五出版的《香港01》周報。

你想看更多精彩的深度文章嗎?請購買今期《香港01》周報,或點擊此處:成為我們的訂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