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堂獨處施胸襲 跆拳道教練否認非禮女學員 案件押後裁決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陳冠文(右)在粉嶺法院被裁定四項非禮女學員罪成被判入獄10月。(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跆拳道黑帶男教練,涉嫌5度非禮跆拳道班一名15歲女學員,女童早前供稱她曾3度在下課後獨與教練獨處時被胸襲,又曾在課堂上當眾打她臀部。男教練否認指控,他並無自辯,只傳召兩名學生指教練多與眾同學一同離開,不覺他留下女同學,其律師今(8月9日)亦指,女童聲稱被告課堂上,眾目睽睽地非禮她,控方卻沒傳召班上同學作供,形容事件極不尋常。裁判官押後至8月18日裁決。

被告陳冠文(35歲)被控於去年7月14日至11月3日,5度在新界一中學活動室內非禮事主X。

事主聲稱留堂遭胸襲

現年16歲的X早前供稱,去年7月14日她上暑期跆拳道班的第一課,她下課後坐下除保護裝備時,被告指她瘦了,然後後後抱起她,並用力揑她的胸。X當時當是意外,沒有投訴。X又指被告曾在下課後叫她獨下,在二人單獨獨處時熄燈,將她逼埋牆角,伸手胸襲她。

X更指被告曾在堂上指她馬步紮得不夠低,當眾打她臀部,又責怪她沒責任心,叫她課後留低再借機胸襲。

辯方指被告少與女學院有肢體接觸

辯方今傳召兩名跆拳道班的男學生作辯方證人。兩人異口同聲地指,除了指導動作時,被告會用手捉女學員的腳踝,此外沒有見過被告與女學員有肢體接觸,而學拳亦不會有抱起學員的動作,而被告大多會在課堂完結後與學員一同離開。

辯方結案陳辭時表示,事主指被告在上課期間,眾目睽睽地非禮她,又指其他同學都見到,惟控方沒有傳召其他證人就此作證,這情形也不似被告平日的表現,根據兩名為辯方作證的班上同學口供,被告一向不會留低學生,並會與大家一同離開,與事主所言被告獨留下與她獨處有明顯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