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水炮車有三種射水模式 水柱式可將假人射退5米

撰文:張美華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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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三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今日(12日)上午安排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和傳媒,於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參觀示範。水炮車車頭頂設有兩部噴水裝置,設有三種射水模式,分別為花灑式、脈衝式和連續水注式。而水炮車亦可使用顏色噴劑及催淚水劑。當啟用輔助引擎或泵水系統,水炮車其中4個鏡頭便會自動錄影,最多可連續錄影20小時,片段亦可作日後證供。
記者現場所見,水炮車在「最高壓力」下,一個要由三個人才能搬動的假人,當下肢被水柱射中時後會退後至少5米。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公開使用守則及原廠指引,惟警方未有提供。

車頂左右兩台噴水裝置,有3種噴水模式,分別為花灑式、脈沖式和水注式。警方表示,水炮車左車身配備容缸,行動有需要會考慮加入催淚溶液。(歐嘉樂攝)

目標距離20米就可射水

警方介紹,水炮車的車頭左右頂位,設有兩台噴水裝置,並配有雷射測距器,可計算和目標的距離,噴水的目標為人的下肢。兩台噴水裝置有三種噴水模式,分別為花灑式、脈衝式和連續水柱式。在水炮車的出水裝置示範中,警方以示範連續水柱式,由「最低壓力」至「最高壓力」,模擬射向20米、30米,以及40米外的人群,另又展示防近距離攻擊的花灑保護模式。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表示,據警方測試,40米是一個「安全距離」,因為掟磚最遠距離是30米,除非輔以椏杈等工具。

警:被水炮車攻擊會「唔舒服 同埋會濕」

據現場所見,在「最低壓力」的水柱下,一個放在距水炮車20米位置的假人,會被水力撞得轉動;射向30米的假人亦有晃動;在「最高壓力」下,當假人下肢被水柱射中時後會退後至少5米。警方稱,任何人受到水炮車噴水攻擊後,會感到「唔舒服,同埋會濕」。不過警方以涉行動細節為由,未有交代水壓數字、水柱的持久力,及有關假人裝置的重量,據現場所見,一個假人須由三名工作人員搬動。

按需要會加入催淚水

而車身的左、右及後方均有噴水裝置,若警方遇到不同方向衝擊的人士,噴水裝置便可噴水,驅散人群。車身不規則地有多個噴咀,假設車輛遭燃燒彈或汽油彈攻擊,自動噴咀裝置便可灑水降溫。在車頭保險桿位置,亦設有連接保險桿的噴水裝置,主要用於滅火用途,亦一樣有3種噴水模式,警方表明不會使用泡沫。

總警司級或以上指揮 警長級負責操作

行動現場至少要有總警司或以上階級人員指揮,並獲助理處長批准才能出動水炮車,水炮車將可承載4至5個人,噴水裝置及整體操作均分別須由警長級人員負責,並另有一名警長階級人員負責行動紀錄。

全車身7個鏡頭 最長可錄廿小時
 
錄影系統方面,水炮車四個角落位置,均有360度攝錄鏡頭,每部水炮車均設有總共7個鏡頭,當啟用輔助引擎或泵水系統,其中4個鏡頭便會自動錄影,最多可連續錄影20小時。而車廂入面有4個屏幕,水炮車的主管可透日過屏幕了解和評估車外情況,片段亦可作日後證供。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關注警方會否在低於20米的距離內向人群射水,及在什麼情況下決定用「最高水壓」。而區諾軒則關注警方有無評估水炮對人可造成的傷害。

有PTU成員曾被試射

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表示,使用水壓要按要視乎現場實況及按距離決定,最低武力原則是因應相對程度,強調有受訓的機動部隊成員曾親身接受水炮車測試,他指出明白使用武力會產生不良效果,「用武力一定是其次的選擇。」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就公開使用守則及原廠指引,警方未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