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被捕】去年13宗激光照射飛機報告 民航處:無涉及事故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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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6日)於深水埗鴨寮街購買鐳射筆後,被警方截查搜身並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不少市民質疑警方有濫捕之嫌。
對於有指鐳射光束照射或影響飛航安全,民航處表示,去年收到13宗激光照射飛機報告,並未涉及任何飛行事故。同時又指,民航處有既定程序處理激光滋擾飛行事件,倘航空交通管制人員收到飛機師的相關報告,會立刻通知警方跟進。

「幻彩詠香江」演出期間,有激光射上夜空。(旅發局圖片)

危及飛機安全 可判罰款$5,000

至於為人所熟識、每晚8時在維港兩岸上演的「幻彩詠香江」亦採用了探射燈、激光、LED屏幕等燈光,民航處則指已從航空安全角度,對有關的燈光裝置,包括燈光的照射方向、範圍、亮度等提供意見,以確保燈光效果不影響維港上空的飛機及航道。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任何人士展示耀眼的光線(包括激光),以致危及飛機安全,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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