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姦女友】被告迫事主跪地道歉 警告短訊發「火」
堅稱要把初夜留給丈夫的女學生,聲稱兩度跟留學英國的男朋友到時鐘酒店時,被男友迫口交及強姦案續審。女事主今(8月5日)繼續供稱被男友強姦後,她為男友口交,但途中想嘔而停止,男友聲稱因他未能射精,要她跪地道歉,之後又要她在限時內回家,並要脅若她不依從,便告致電她家人,她指男友當時更在短訊中放上多個emoji的「火」符號,表示他當時極之憤怒。
女事主X供稱,她在2014年6月 3日在旺角一間時鐘酒店房間被被告鄺善麒(20歲)強姦後,她為想盡快離開酒店,答應為被告口交,惟被告聲稱事主未能令他射精,即埋怨事主,更想打她一巴,但最後只將她的頭按在床上,她亦應被告要求,跪地向被告說:「對不起!」
事主稱她之後到房間浴室抺眼淚及洗面,被告入內扯起她的頭髮,大力將她的頭作勢撞向浴室玻璃門,X說:「我好驚,佢(被告)叫我以後要醒醒定定,又說我聽日會再來,我理解到佢明天會再同我性交。」
事主未有回家被告發出「火」符號短訊
X說當天送了被告上巴士回家,她即折返酒店,要求職員保護證物及透露打算報警,其間X不斷和被告WhatsApp交談。X解釋,因被告規定她要在指定時間上小巴回家,回家後再用家中電話致電給他,但其實她正在旺角街頭徘徊,並與其他人通短訊,希望報警。
事主又說,她和被告不斷對話期間,被告知道她未有依時返家,被告即時發短訊「你想你home phone ring, How many time?(你想家中電話響多少次?)」,又發出emoji的火符號表示極怒。
最後X與女親友商討後,決定告知表姐,表姐即駕車陪同她一同報警,其間被告知她未有返家,即致電她,她的表姐代接了被告電話,雙方相約在被告小西灣見面;X同時將事件給知舅父,由舅父代為報警。
技工見床單有血跡及避孕套
另2014年6月3日在涉案酒店的冷氣技工陳振邦(譯音)亦有作供指,他指當天事主返回酒店表示被人威脅而遭被強姦,她見管房女職員不知如何作答,便勸說:「而家呢個係咩年代,邊有得威脅,你而家報警可大可小,不如你返去問下朋友、家人先報警。」 X之後離開,他隨即入房,見到房內床上有血跡,以及兩個避孕套。
女管房見床單有血但警員到場已清理
她又供稱女事主曾走出過房外數秒,當時她有問事主是否要報警,女事主不作聲搖搖頭,又回到房內。她見二人離開,但不見女事主有哭。她指二人在房超過二小時,她曾敲門催促兩人,但被告赤身開門說女友正「裝身」。
女管房說X離開後折反並表示要報警,她便問X是否夠18歲,X回答已有20歲,女管房便說她認為18歲以下是未成年,若超過18歲,可談戀愛交男朋友了。
事後雖然冷氣技工有叫她不要收拾房間,但她都是入房清潔,見到床單上有血,之後警員到場,她表示床單已洗。
20歲的被告鄺善麒否認二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名。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 HCCC2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