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姦女友】叫累上酒店迫口交 事主哭求離開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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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學生涉嫌非禮及強姦女友案續審,堅稱要將初夜留給丈夫的女事主繼續作供,她稱有次與被告外出,她稱感到疲累,被告提議到時鐘酒店與她稍作休息,她便隨被告開房,惟被告在房內要她性交,她不肯,被告便迫她口交。庭上更放出二人的口交片段,片段中聽到被告要少女口交,更要她吞下精液,事主不斷哭泣說:「唔好,我會嘔,吞完係唔係可以走?」

被告鄺善麒被指因未能射精而要事主跪地道歉。(資料圖片)

事主X憶述那是她第一次遭被告鄺善麒非禮的經過,但當時她仍愛被告,故選擇了「一時衝動」地原諒了被告。

被告質疑事主非處女

X今早邊哭邊作供,指2014年4月17日,她和被告吃午餐後感疲累,欲回家休息,被告提議到酒店休息,X答應。惟兩人上房後,被告突脫下褲子要求做愛。X拒絕,被告即發難責罵X不愛他,又直言不信她是處女。X稱從沒見過被告發惡,感到十分驚慌,不知如何反應,被告此時撫摸X的胸部,並脫下其褲子,用手指插了X的陰道一下。X即時大聲尖叫,懇求被告停止。及後被告離開房間到大堂「加鐘」,X見狀即穿回褲子到大堂懇求職員不要「加鐘」,惟對方沒理會,X繼而遭被告拉回房間。

回房後,被告突稱有事主母電話,恐嚇如X不聽話就會將兩人拍拖一事告知事主母,又會傳送X的裸照給她母親。X解釋其家人明言她必須完成學業後才可拍拖,因此一直不知道她拍拖,X遂答應為被告口交,被告即拿出手機拍片。

事主哭問:吞完,可以走?

控方在庭上播出被告手機內的錄影片段,期間X一邊看片段一邊不斷哭泣,片段並沒有公開播放,只可聽到聲音,片中聽到被告說:「舒唔舒服」、「乖」,而X則不斷哭泣說:「吞完,可以走?」、「我想走」等。

X指,事後很不開心,感到很痛,晚晚發噩夢,一度恐怕自己會自殺,但兩人翌日亦會見面,更互送毛公仔,期間被告說他的家人不喜歡X,曾要求分手,但被告後又向X發短訊稱不捨得,兩人繼續透過WhatsApp 和 SKYPE聯絡,X抱怨被告對她的呼呼喝喝,好像當她是妓女,而且一涉及他的性慾,便會變得成另一人。被告又經常威脅要將兩人拍拖之事告知的事主母親。

事主稱她當時很愛被告,所以一直盡量滿足他。X坦言不想拍拖有婚前性行為,亦不想再跟被告裸聊,感到很污穢,又稱害怕性交後會懷孕,隨時會破壞其人生,影響她的學業及事業。

事主拒絕再上酒店 被告:現不由你選擇

前年6月2日被告放暑假回港,翌日即約事主在旺角見面,之後被告又以疲倦理由,要求上時鐘酒店,事主稱她即想起上次被迫口交情形,表明不想上,但被告說:「現在不是由得你選擇。」

事主X說,她一入房,被告便推她到床,除了兩人的褲子,並把她強姦,X即尖叫及大喊「救命」,即有人拍門,她指被告即抽出陽具並說:「無事。」

被告恐嚇事主報警會令她母親知悉事件

事主稱被告當時大怒,並用凶狠眼神反問X為何喊救命,又拿起自己的電話問X是否想報警,又說到時將會是警察知,還是她的家人先知道。之後被告再強姦她,X曾用腳踢開被告,但不夠力,她再次喊救命,被告才停止,她則在床上衰求被告。

但被告便改用手指插入她下體,她見有血流出。兩人在床上休息,X穿上衣服走出房求救,又在檯台女職員前不停地哭,這時被告出房叫她回去,並作勢要致電通知她的家人,X說:「我真是很驚,很傍偟……無人救我!」

庭上播出被告與事主性交及口交片段

X說她回房後,被告表明一定要和她性交,但她不肯,為了儘快離開,她替被告口交。控方在庭上播放兩段片段,一段是X的性交片段,她不斷喊很痛,另一段是口交片。

同日晚上6時二人離開酒店,X待被告上巴士後,折返酒店要求職員保持房裏的證物,因她打算報警。

控方下午再播片時,仍是不公開播放,只有聲音,這法庭整天較平日多人旁聽。

被告鄺善麒,20歲,否認兩項非禮和一項強姦罪名。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HCCC2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