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豪認酒駕罰90小時社會服務令 郭:以後會乖乖哋做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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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郭子豪3個月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早前認罪。裁判官今(11日)稱郭的工作會受案件影響,他應已上了一課,不會再犯,遂判處社會服務令90小時,及停牌1年。郭離庭時稱「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日後會「乖乖哋做人、做藝人」,並表示難以避免飲酒應酬,但不會再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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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子豪(27歲),於3月27日凌晨在尖沙嘴梳士巴利道與麼地道遇到交通警為打擊酒後駕駛而設置的路障,並未能通過酒精測試。
辯方指郭的感化報告正面,而他亦感到後悔,願意承擔刑責,望裁判官採納感化官建議,判以社會服務令。郭最終被判社會服務令90小時、停牌1年,他離庭時稱會遵守刑罰,日後會以正面、勤奮的形象做事。他續說收到同事、好友的支持。被問到現時是否鬆了一口氣,他說:「仲未㗎。」並說日後不會同時喝酒及駕駛。
案件編號:KCCC1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