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議員憂內地法制 李家超不評論 或與內地達長期協定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修訂《逃犯條例》加開特別會議,今日(5日)是最後一場。多名泛民議員關注,移送香港人到內地受審,是否政制上的重大改變,質疑修例是打開缺口,而內地法治亦令人難以信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說,不會評論其他地方的司法體系,但兩次引述由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司法獨立排名,指中國排名為全球前三分一。他表明與內地達成長期協定,「一定是政策目標」,但好可能另須立法處理。不過,公民黨郭榮鏗反駁指,中國在保障人權表現於同一組織的報告中,126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21,八次反問李家超︰「內地在人權保障方面做得足不足夠?」李同樣不評論。
民主黨涂謹申質問,從政府角度,移送香港人到內地受審,是否政治上的一個重大改變,是否政治判斷。區諾軒質疑內地的政權比司法權大,政權可以凌駕於司法,質問在內地究竟共產黨大或是法院較大。工黨張超雄亦認為,修例爭議核心在於信不信中共政權,內地並沒有本港司法制度最重要一環的「無罪推定」。
李家超:國際報告指中國司法獨立排名頭三分一
李家超指,大改革並非今次政策目標,並解釋今次修例不是針對某一個司法管轄區。他重申自己是特區官員,不評論任何國家的司法體系。不過,李家超兩次引述由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司法獨立排名,指中國有為4.5分,在140個國家入面排45位,比熱門旅遊地點如南非、西班牙、意大利、南韓等還要高。他亦在會上表明,「與內地達成長期協定,一定是政策目標。」但指或另須立法處理,有關工作是會繼續進行。
郭榮鏗引同一組織排名指中國人權保障排榜尾
公民黨郭榮鏗則引述同樣由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報告,指中國的保障人權表現,在126個國家及地區中僅排名第121。他八次質問李家超︰「內地在人權保障方面做得足不足夠?」李家超回應指,會要任何一個請求移交逃犯的地區,都要為人權作出保證,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的要求,並再次以「作為特區官員」為由不評論內地人權表現,指不同領域有不同看法,重申移交逃犯的原意並非只可移交到一個司法排名更優越的地區。
文子星案是逃犯條例案例之一
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關注,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輯令」通緝的印度裔港人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gnh),港府會否按印度政府要求引渡他。保安局長李家超回應指,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不能評論,但指出該案屬於逃犯條例的案例之一,指如果本港未能將干犯嚴重罪行的逃犯,移送回國審訊及接受法律制裁,將可逍遙法外,永遠留在香港,是社會不能接受。
另外,楊岳橋關注舉證責任問題,指香港刑事有「案中案」情況,針對執法部門提交的證供是否屬實。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司法互助)林美秀表示,舉證責任在於涉案人,法庭會在無任何前設下審視所有證據,處理表面證供是否成立,但由於是交付拘押聆訊,不會有被告案情去盤問,但被告有另外一個渠道去向特首申述。建制派謝偉俊指,「案中案」只會出現在審訊程序中,而拘押聆訊不屬該範疇。
自由黨鍾國斌關注本港法院協助凍結涉案人資產的安排。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表示,會按照請求方提出的內容,包括就涉案人的部分或全部在港資產,以及有關理據,如包括是否在當地已展開聆訊、相關資產與案件的關聯等,再作決定,由法庭向銀行等發出命令,涉案人亦可以向法院提出反對,或向法庭申請解凍部分資產以作生活開支及法律費用。多名泛民議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