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墮入四角戀 已婚婦通渠水淋同事囚兩年 官勸不能用惡毒暴力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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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酒家女侍應與男同事發展婚外情,卻懷疑另一女同事與其情夫搭上,以為關係發展成四角戀,又指女同事在酒家內「唱衰」她,令她的婚外情曝光,遂在酒家內咬傷女同事,更向對方淋潑通渠水,灼傷對方左前臂和後頸。女侍應早前被裁定罪成,今(7月26日)被判囚兩年。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寄語她:「感情瓜葛不能以惡毒的暴力解決」。
被告陳秀平,41歲,於去年9月17日在鯉魚門某海鮮酒家向女事主李順潔(43歲)淋潑腐液罪成。李在作供時承認少與被告對話,但否認與被告的情人陳錫平(52歲)有不正常關係及向同事造謠被告與陳發展婚外情。
被告聲稱認罪後食齋唸佛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適應障礙及抑鬱,並呈上6封由被告母、兄、姊、丈夫、子女及自己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母指被告在幼子出生後患上抑鬱,但她為人善良,犯案後「食齋唸佛」,一心向善。
被告丈夫亦認自己並非好丈夫 只顧搵錢養家;被告的13歲女兒信更寫到:「母親因訟案纏擾已令其精神飽受困擾,亦令其產後抑鬱的病情雪上加霜。」法官曾一度懷疑信件非出自女童之手,辯方堅稱由被告女兒親撰無誤。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預先買下涉案的兩支通渠水是有備而來,並故意打開樽蓋,明顯有預謀地犯案,惟不幸中的大幸是事主沒有毀容。但法官相信被告本性並非最壞一類,加上求情時指她現已「食齋唸佛」,相信重犯機會不會很高,又勸告她「感情瓜葛不能以惡毒的暴力解決」。
案件編號:DCCC 10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