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渠水淋「情敵」案 被告辯稱自衛︰諗住嚇佢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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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秀平(右)辯稱她當時用通渠水自衛。(梁芷君攝)

已婚海鮮酒家女侍應涉嫌懷疑同為侍應的「情夫」與女同事有染,用通渠水淋「情敵」案,今日(6月1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她只是「情夫」善待的一名女同事,反而女事主才是與「情夫」有曖昧關係,但女事主反而「唱衰」她,她更因此而企圖自殺。事發時,她只想以通渠水嚇走女事主,糾纏間她亦被通渠水濺中眼、口及臉部,更「飲咗幾滴」。

被告陳秀平(41歲)否認於去年9月17日,在油塘鯉魚門漢記海鮮酒家,向李順潔淋通渠水。

法官昨聽到案中事主的證供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後,被告隨即出庭自辯。被告說她於2001年來港結婚,2006年以單程證來港定居,育有一對分別14歲及6歲的子女。

前年3月,被告於漢記海鮮酒家任兼職侍應,她與事主成為朋友,下班後更會一起食糖水,事主介紹她轉任長工,惟同年10月時發現被事主抹黑後,二人關係急轉直下。

指事主才與「情夫」有曖昧關係

被告指事主為人表裡不一,私下說話可以很粗俗難聽,更曾向她發送具挑釁性及好難聽的訊息,並在同事間「唱衰」她及「情夫」陳錫平的關係。被告為此曾於前年11月17日自殺,又強調事主及陳錫平才「曖昧到不行,全世界都知」。被告雖承認陳錫平對她很好,但強調陳錫平對所有女同事都很好。

案發時,被告因家中廚房洗水盤堵塞而購買兩枝通渠水,並放入環保袋中。由於趕着上班,她把通渠水帶到酒家,期間她與事主在酒家狹路相逢。被告當時受驚,下意識摸着環保袋,並打開裝有通渠水的膠樽「諗住嚇佢」。怎料事主突然大力撲向她。

官︰你頭先又喊,依家又笑?

被告稱,事主用右手按她頭,左手捉膠樽,二人糾纏間,膠樽內的通渠水濺中被告的眼、口及臉,她更「飲咗幾滴」。被告指當時大驚,身體抖震,又怕事主會繼續向她淋通渠水,故咬事主的手臂。

被告講及自殺尋死一事時更變得激動,但又很快收拾心情,繼續講述事件經過。法官陳廣池不禁問:「你頭先又喊,依家又笑嘅?」,陳解釋是看到公眾席上的社工以微笑鼓勵她,故她亦向對方微笑。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0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