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牙醫參加補選被拒 涉拒交申報書被控 辯稱展示公民抗命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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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牙醫馬金泉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但因未有足夠有效提名人而被取消參選資格,馬在選舉完結後未有按選舉條例交選舉申報書,被指違反《選舉條例》,案件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雙方同意事實顯示,馬明知有責任向選舉事務處交選舉開支申報表,但在逾期9天後向處方表示拒交申報表,以展示公民抗命。

被告馬金泉因拒交申報書被檢控。(李慧娜攝)

被告馬金泉,65歲,否認未有按《選舉條例》向選舉事務處交選舉申報表。

控方指馬知悉要交申報書

馬今沒律師代表,親身上陣抗辯。雙方同意事實指出,馬於2018年1月29日向選舉事務處交提名表,報名參與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當時選舉主任有把選舉指南交給馬,當中說明如何填寫選舉開支及收取捐款的申報表格,馬於1月31日被指未有足夠效提名,被取消選舉資格。馬亦知他有責任呈交有關申報書。

根據規定,馬須於2018年5月15日交申報書,惟馬逾期9天後向選舉事務處表示,他會拒交申報表,以展示公民抗命。

被DQ候選人也要交申報表

控方傳召處理申報表的選舉助理劉穎芝作供,劉表示曾公開表示會參選或曾向選舉事務處交提名表均算是參選人,即使後來被DQ(即取消資格)也要遞交申報表。

馬進行盤問時一度與裁判官起爭執,裁判官認為馬所問到的提名問題與案件無關,阻他發問,又直斥馬的態度差劣,直言可告馬藐視法庭。馬又稱認為裁判官在恐嚇他,裁判官澄清屬警告性質。

裁判官今午裁定表證成立,馬明日會決定是否自辯。

案件編號:ESCC6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