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補選一名參選人無交選舉申報書 廉署今落案起訴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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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的退休牙科醫生馬金泉去年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惟因有效提名不足被取消資格。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馬金泉,指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周五(15日)提堂。

去年的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由區諾軒勝出。(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欲參選去年「311」補選而無法成事的馬金泉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廉署稱,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個案,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五(三月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馬金泉去年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惟因有效提名不足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