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計劃短期內公布 黃遠輝:新獨立架構可釋除官商勾結疑慮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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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去年10月在施政報告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據悉短期內會推出。消息指,計劃會為發展商提供額外地積比,當中七成用作興建公營房屋;而政府原先擬交由現存有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負責審批計劃的項目,亦會改由新成立的架構審批申請。
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小組報告建立有關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應由政府以外的獨立架構,制定一套公平,公開及透明的機制處理,他歡迎「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採納有關方式,相信可釋除公眾對計劃存在官商勾結的疑慮。

林鄭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及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農地。(資料圖片)

發展商須支付十足地價 不存在「明益」情況

黃遠輝表示,其實按先導計劃建議,發展商須在項目所獲土地發展支付十足地價,已顯示政府不存在「明益」發展商情況,計劃主要誘因只是能夠獲得額外發展地積比率,以及可以釋放農地發展機會。

他稱,不擔心發展商參與計劃的反應,因在土地供應公眾諮詢期間,土地供應小組接觸到的地產界意見,大部分都對計劃表示感到興趣:「很多發展商都想發展手上的農地,今次是一個好機會。」

他舉例說,如一些農地原本只可建1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經計劃放寬地積比率後,增加可建樓面至100萬平方呎,額外90萬平方呎樓面則需要共享,以7成比例計,則約63萬平方呎可建公營房屋,但發展商仍要為其所佔私營房屋及商業發展支付十足地價,「這不存在官商勾結情況。」

冀新架構可訂定建公營房屋種類 暫未獲邀加入

黃遠輝又指,新成立架構負責審批可以更具公信力,因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部分為發展商及相關人士,難以釋除公眾疑慮,相信架構的成員人選亦可以在短期內物色得到,但他表示政府至今未有找過他加入新架構。

他又期望,新成立架構亦可以有制訂項目發展的功能,包括訂定相關公營房屋是公屋、綠置居、居屋或首置房屋。

不過,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曾提出要求發展局為計劃設定時限,以及可處理面積上限,相信這兩面會最受發展商及公眾關注。

發展局回覆查詢時指,會採用一套公平及具透明度的準則及程序,處理先導計劃下的申請及揀選合適項目。發言人又指,政府現正就先導計劃擬訂更具體的準則及其他執行細節,包括申請必須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公營房屋的確實比例、房屋類型、審核申請的流程包括與現行相關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機制的配合,以及先導計劃採用的諮詢架構及運作安排(包括利益申報機制及披露安排)等範疇。

當局表明稍後會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及相關專業界別,介紹擬議安排並聽取意見,並適時把擬議安排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以便於2019年下半年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