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生技工認偷碎金變賣 賭錢輸光後自首 官指無力還款囚22月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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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生工場金飾技工涉將80両價值約100萬元的碎金變賣,在賭博輸光後自首,被控一項盜竊罪。被告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指他違反誠信,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加上無力償還款項,判囚22個月。

被告黎達光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入獄22月。(資料圖片

被告黎達光,47歲,報稱金飾技工,被控一項盜竊罪。

案情指,被告在周生生工場工作26年,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間,不斷從工場變賣碎金約80両,價值約100萬元。被告將碎金賣給「材記金屬買賣公司」,從10張收據顯示,被告賣出46.733両黃金,總值581,144港元。

工場預先發放下月金器

工場金器交收員李愛好負責向被告發放所需金器,以製造金器製成品。製造過程會產生碎金,技工通常將碎金放於工具箱內,供日後使用。技工只可在工作期間打開工作箱,其他時間鎖上。

李在月底會編製耗金紀錄,即由月初發放的金量減去製成品的重量,對照技工工具箱內的碎金重量是否相符。而在盤點日,技工不得收金或提交製成品,因此會預先向技工發放下個月的金器,技工就無須停工。

被告以預先派發金器頂替

被告偷竊方法為將全部碎金鎔成一塊,在盤點日前變賣。而到盤點日當日,被告將預先派發的金器交出,令紀錄變得合理。

被告自首前,未有員工發現紀錄有異樣。接獲警方通知後,員工核對是次案件損失,發現被告應管有101.495両黃金,但其工具箱只有22.294両,即失去80.765両,價值995,024.8元。

被告感錯誤而自首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已婚,育有一名11歲的兒子。被告自1992年起,於周生生工廠工作,擔任金飾技工,每月薪金15,000元。被告已在賭博時花掉所有金錢,因不想再錯及負責任而自首。太太求情指本來一家居住私人屋苑,但因今次事件無力負擔租金而被迫遷走,但形容被告為好丈夫。

法官杜大衛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加上無力償還款項,但考慮被告認罪,故判入獄2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8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