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研究指再婚父母關係影響子女成長 倡加強家庭教育及支援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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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的關注,明光社與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團隊,於去年就離婚後再婚家庭對子女的影響進行研究。
研究指出父母離異後再婚,對子女難免造成情緒影響,但適應情況主要受多項因素而定,包括父母們的合作、對生活上的照顧安排,及社會負面標籤等。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劉玉琼及其團隊,於去年5月至11月期間,於全港各區訪問了14位18歲以下的年輕人,以了解各項影響他們成長的因素。

研究發現影響他們適應情況的包括兩項危機因素及兩項保護因素。當中保護因素視乎繼父母能否為子女安排穩定的生活,令他們於親子關係中能被重視;另外親生父母及繼父母亦需有良好的合作關係。

至於危機因素包括再婚父母關係的穩定性,若關係不穩定會妨礙子女接受繼父母;另外非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同樣會影響子女融入家庭,他們容易感到受不公平對待。而社會支援資源及負面標籤同樣影響再婚家庭的子女。

劉玉琼稱,再婚家庭的子女成長受各項因素影響。(張嘉敏攝)

子女未能接受父母離婚 會造成心理壓力

劉玉琼引述受訪的個案稱,生父未能接受離婚決定,每次提起生母時均會心情轉差,變相令子女需要隱暪與生母會面,造成心理壓力;亦有未能接受生母再婚的個案,談及生父母於離婚後關係僵持。

另外,劉玉琼指出再婚家庭的子女在意「公平性」問題,無論於繼父母對往兄弟姊妹上,或自己於對待兩個家庭的心態上,「有個案會擔心自己忽略咗生父或生母一方。」她提醒,再婚家長應更注意子女的情緒,一但出現行為問題,不應只以「講道理」的方式去解決,而應了解子女的情緒狀況。「年齡、家庭經濟狀況固然影響子女成長,但最要係父母點樣處理。」

傅丹梅建議落實父母共同責任,讓子女與生父母保持聯繫。 (張嘉敏攝)

應落實及推廣「共同父母責任」

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建議,應落實及推廣「共同父母責任」,令子女與生父母保持聯繫、於家庭教育內加入家庭多樣性的概念,並推動抗逆力為本的教育。而社福機構亦要加強婚前輔導及父母教育,為離婚再婚家庭提供整全支援服務。

明光社與中大就再婚家庭問題發表研究。(張嘉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