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大專界促撤回修訂 憂本港自由受空前威脅

撰文:張美華
出版:更新:

政府建議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建議將不適用於中國其他部份地方的條文刪除,容許香港與內地及台灣等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地區,以單次「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引起各界關注。
大專界今日(24日)亦反對建議,憂慮相關修訂將威脅任何身處香港人士的自由。

香港科技大學副教授成名認為建議將令「銅鑼灣書店桂民海」事件亦可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衝擊香港法治。(洪嘉徽攝)

因去年有港人在台涉干犯謀殺,保安局最近就引渡逃犯法例建議兩項修訂,提出設立「一次個性個案移交」機制,其適用範圍包括內地。大專界今日(24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對政府建議非常憂慮,相關修訂將威脅任何身處香港人士的自由,並強烈呼籲特區政府撤回修訂渡法建議。

大專界人士認為倘若政府堅持通過修訂,所有在港人士的言論、出版、學術和其他自由,將受到威脅;更直言一國兩制以及香港的繁榮穩定,將敲起「喪鐘」。

法律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修訂將剔除立法會把關的角色,將單次移交程序,擴展至中國大陸。(洪嘉徽攝)

法律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根據現行《逃犯條例》,港府已可應中國以外任何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的要求,作出一次過的個案移交安排,惟條件是要經過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重把關。他認為,現時提出修訂將剔除立法會把關的角色,將單次移交程序擴展至內地。

另外,他亦擔憂即使《逃犯條例》的建議修訂並不涉及政治罪名,內地政府亦可利用經濟犯罪之名,又或將被要求引渡人士包裝成法例所包括的46項罪行,如欺詐、偽造文件、逃稅、賄賂、走私、非法墮胎,以及賣淫等罪行,便可提出移交,把在港境內的異見人士作出引渡,破壞一國兩制、香港自由。

香港科技大學副教授成名批評,港府修訂將大幅度削弱本地律對人權的保障,坦言「銅鑼灣書店桂民海」事件,亦可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即使途經香港轉機者亦可被移交,衝擊香港航運樞紐地位,《美港政策法》或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