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賢誌引述鄭若驊:同性婚姻一定有 律政司:司長就不同議題交流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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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即,亦令人關注本港平權情況。已在外國與同性伴侶結婚的東華三院主席王賢誌,昨接受商台訪問,透露早前出席東華晚宴時,曾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追問,本港同性婚姻何時可合法化,對方稱「一定會有,因為是大勢所趨,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覆《香港01》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僅重申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是否需就本港性別承認議題立法,稍後亦將向政府呈交報告書。王賢誌接受記者查詢時,無再補充。
有同志平權組織認為,本港需急起直追,本港已醞釀足夠民意支持平權,反同團體則認為社會現時未達共識,不應破壞傳統家庭價值。

王賢誌(右)婚後曾攜同配偶Kevin(左)出席一點粉紅活動。(資料圖片)

引述鄭若驊:同性婚姻一定會有 是大勢所趨

商台節目《一圈圈》昨播出王賢誌訪問,王是東華三院首位公開同開同志身份的主席,他三年前與拍拖七年的另一半Kevin,在加拿大註冊結婚,事前亦有通知時任東華主席、副主席及總監,亦感到同事間的包容,「唔係宣傳,叫大家個性取向係去跟我,或者點樣,只係話社會上多些大型機構包容多啲同事之間、同事伴侶,我覺得係我哋社會會走得更前」。他又於節目中談及出櫃經過,亦向主持人梁泰來透露曾於東華晚宴上,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追問同志婚姻平權事宜。

翻查資料顯示,鄭若驊曾於今年1月25日,以主禮嘉賓身分出席東華三院148周年慈善晚宴,王賢誌今(24日)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當晚有討論其他話題,對於司長的回應,他感覺正面,「最起碼唔係落咗閘」,亦符合心中期望,因此事沒可能一蹴而就,「始終(合法化)唔係一步登天,都要時間」。

王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大勢所趨,若香港不跟隨進步,將是一大「倒退」,「如果其他地方有,香港無可能無,咁樣講唔通」。他又指,鄭未有提及時間表,自己亦無進一步追問,亦不知悉對方是以私人身分、抑或司長身分表態,但認為屬何許身分發言「無傷大雅」。

王賢誌引述鄭若驊表示,同性婚姻一定會有。律政司新聞秘書回覆,指司長就不同議題交流。(資料圖片 / 余俊亮攝)

律政司:司長期間亦有就不同議題作交流

《香港01》今亦以電郵向律政司新聞組追問詳情,新聞秘書其後回覆指,司長出席活動時,有簡單闡述性別承認議題立場,表明港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是否需就本港相關議題進行立法,及訂立相關行政措施。工作小組的研究範圍包括:探討是否需要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以及研究法律上性別承認所涉及的後續問題。研究完成後,工作小組會向政府呈交報告書。律政司回覆又指,司長期間亦有就不同議題作交流。

王賢誌:無補充

記者就律政司新聞秘書的回覆,向王賢誌查詢,他無作補充。

王賢誌(右)昨日(24日)接受商台訪問時,透露曾追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何時可實行同志婚姻合法化。(商台提供)

王賢誌訪問節錄

主持人:會唔會覺得香港平權方面,真係需要改進?完東華後,會參與多啲平權運動?

王賢誌:我唔排除,就算結咗婚返來呢兩三年間,都好多類似活動,例如PinkDot,或者Gay Parade,都有叫我哋出席支持,但亦礙於東華的Schedule(日程),我覺得都要小心處理,有啲野當你愈做得多,就愈弄巧反拙,你爭取的過程是要時間,譬如我父母接受,都要有個好長的緩衝期,所以我都想做多啲嘅同時,都希望大家明白,呢個過程係漫長的,但遲早一日會實現。

我好記得,前排一個月,鄭若驊司長都嚟咗我哋東華有個Dinner(晚宴),佢咁啱坐我隔離,個Dinner晚宴又有埋Spouse(配偶),Kevin又坐喺度,大家傾偈,即刻介紹Kevin係我Partner,通常我都係話Partner(伴侶),我覺得用老公定唔知先生,好奇怪。跟住佢(鄭)又無嘢,我即刻第二句就問佢:「司長,你覺得香港幾時有呢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呢咁?」佢話,一定會有,話呢個係大勢所趨,不過時間嘅問題,咁當然答到咁啦,無可能話畀你聽,係咪佢任期可以有,但我覺得大家係朝住Positive(正面)方向諗囉。

香港平權計劃發言人Billy Leung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成大勢所趨,港府應帶頭實踐平權,勿再勞民傷財,耗費公帑於相關官司。Billy曾於2005年提司法覆核,獲裁定勝訴,成為本港史上首宗挑戰政府歧視同志的成功案例,他認為,事隔多年,民間平權意識提高,近年港大、中大所做民調亦反映港人的平權意向,惟港府仍然嘆慢板,令同志爭取平等待遇包括住屋、入境、合併報稅及同志配偶等遙遙無期,結果需訴諸法庭。

他又認為,本港平權進程落後,鄰近地區包括台灣、澳門,已先後立法加強對性小眾的保障,台灣亦料於5月實施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亞洲「第一」,他期望,本港可急起直追,以挽回落後。

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李梓敬則表示,未知司長曾否作相關言論,如屬實則不恰當,因港府從無既定立場,律政司屬問責官員,理應跟從官方說法。他認為,在性傾向條例、性別認同等未有共識前,一下子跳到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言之尚早。他重申反對立場,認為同性婚姻衝擊傳統家庭價值,不論是甚麼時間,亦不應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