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台灣大開綠燈 亞洲4地展示4種態度
台灣即將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行政院周四(21日)通過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建立同性婚姻關係,若法案再順利通過立法院,預計在5月24日起實施。
爭取同志平權的各界人士大感振奮,香港首名「出櫃」議員陳志全更因此在Twitter公布指,希望物色一個「認真及負責任」的台灣對象。雖然不知道到底他是認真還是開玩笑,但台灣這次創下先河,無疑為亞洲、尤其是華人社會的平權運動打下強心針。
除了台灣,其他亞洲地區又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哪些國家立法成功在望,哪些又繼續遭打壓?
最「近磅」:泰國
泰國人一向對LGBT(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十分包容,在曼谷街頭經常會見到這類「性小眾」人士泰然自若走過,旁人甚少投以奇異眼光,論開放程度甚至比台灣更甚,相信當地距離同性婚姻合法化亦不遠矣。
泰國內閣2018年12月便通過《民事伴侶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目前等待國家立法議會(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 )審議,有望成為「台灣第二」。
最「努力爭取」:日本
路透社指出,日本相比起不少亞洲國家,國內對同性戀態度相對開放,並且自1880年起已經將同性戀性行為合法化。然而「出櫃」仍然是禁忌。有同志平權團體近年開始向政府施壓,進一步爭取同性結婚權。
2019年2月14日情人節,13對日本同性伴侶入稟控告政府「侵害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屬於當地史上首宗同類訴訟。代表律師指出,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明文規定的婚姻自由,也違反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則,要求政府就上述人士精神健康受損賠償,以及重新釋法。
最「飛躍進步」:印度
在亞洲不少國家,要就同性婚權立法可為天方夜譚,因為同性發生性行為都隨時可能送監。印度最高法院2018年9月終於推翻這條殖民時期遺留下來、實行150多年的同性戀禁令,令同性性行為不再刑事化,可謂當地平權運動一大躍進。
作出裁決的首席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認為,一個人的性取向是天生自然的,基於性取向的歧視是侵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最「打壓」:馬來西亞
以穆斯林教徒為大多數的馬來西亞對性小眾可謂「不客氣」。2018年8月則有兩名女子因涉嫌發生同性戀性行為,遭當地宗教法庭判處罰款及鞭刑。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同年9月明言,大馬無法接受同性婚姻或給予LGBT群體的權利。
當地法律形容口交及肛交違反常理,一旦被定罪,有關人士將面臨最多20年監禁、罰款及鞭刑等,前副首相安華(Anwar bin Ibrahim)亦曾經兩度捲入肛交醜聞而遭受牢獄之災。
馬來西亞打壓性小眾不是特例,世界經濟論壇引述Equaldex數據指出,全球有70個國家及地區仍然禁止同性性行為,單在亞洲就有20個地區維持禁令,與接納的地區數目各佔一半。
(綜合報道)